看《以法之名》真的被气到心梗!乔振兴明明是全剧最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却从头到尾没被身边人真正认可过,只有妻子周梅和女儿是他永远的后盾,这现实也太扎心了吧! 李人骏和洪亮,一个是激进利己的官迷,一个是深谙中庸的“职场老油条”。李人骏心里三分之二装着升官,剩下三分之一的良知和正义,不过是他向上爬的工具。他保了乔振兴两年,最后护不住就果断放弃,说到底还是利益至上。洪亮呢,虽然有点良心和理想,但更多时候在现实和原则间反复横跳。听说乔振兴出事,第一反应是自保;办错案子,先问领导自己有没有责任,和乔振兴借钱也要弥补错误的担当比起来,差距不要太明显! 131案就是照妖镜,把众人的嘴脸照得清清楚楚。乔振兴坚持证据不足不能仓促结案,可李人骏和洪亮只看到上头“枪案必破,从快从重”的压力、公众要凶手落网的舆论,还有流程合规的“安全牌”。从犯家属拿20万顶罪,所有人都默认了这个“完美结局”,唯独乔振兴较真要真相。他没证据就自己查,哪怕得罪领导、耽误结案进度也在所不惜,这种孤勇在其他人眼里,大概就是“不合时宜”的代名词。 更窒息的是,连一向标榜“法理>情理”的洪亮,都在关键时刻投给了李人骏。乔振兴提出证据存疑,在他眼里还比不上流程合规和舆论压力重要。说到底,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他们,早就习惯了用“大局观”掩盖对正义的妥协,而乔振兴这种追求绝对公正的人,反倒成了异类。 这剧看得人太难受了,现实里理想主义者真的太难了!没权没势还死磕真相,最后牺牲了也没人真正理解。但换个角度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乔振兴这样的人,公平正义又该由谁来守护? 你们觉得乔振兴的坚持值得吗?如果是你,会选择像他一样死磕,还是向现实妥协?快来评论区吵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