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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说枫桥·人民法庭巡礼]萧县法院淮海法庭:司法为民“多”一点和谐根基牢一分

编者按:人民法庭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这里每天都要处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事”,就是这一件件“小事”构成一幅幅生动的法治画卷。为充分展现全市法院人民法庭风采,宿州中院推出“宿说枫桥·人民法庭巡礼”专栏,邀您共同检阅人民法庭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效。

脚沾泥土疏心结,情暖乡邻筑平安。近年来,萧县法院淮海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立足人民法庭司法审判“神经末梢”职能,紧扣基层治理现代化需求,以“多”一点的执着不断深耕细作,让司法的温度和力量体现在每一次“多”一点的务实行动中。

调解工作“多”试几次,千里纠纷一线解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一线阵地作用,积极走出法庭,延伸司法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把服务送到心坎上。

在一起情感纠纷案件中,法官在屡次尝试均无法联系到被告,为将诉讼信息送达给被告,提高纠纷化解质量,法官向村委会的多位工作人员打听,逐步得知了被告亲属的联系方式,在进一步与被告亲属沟通后,法官终于联系上被告。

由于双方矛盾较为突出,一时间难以调停,承办法官便将他们的材料放进手提包,电话号码存进手机,一有空就给双方做工作,从矛盾焦点下手,对双方充分释法明理,几轮调解下来终于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考虑到双方的居住地都在外省,为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设备,在线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了部分款项,实质性化解了这起跨越千里的纠纷。

庭后疏导“多”说几句,破镜重圆好如初

不断提升干警法律素养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效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心比心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推动事心双解,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

在审理一起涉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中,妻子王某和丈夫李某系重组家庭,共同育有四个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就是这样一个十分令人羡慕的家庭,却到法庭闹起了离婚。经了解,原来王某是一位家庭妇女,因李某常年在外务工,闲来无事痴迷上了麻将,导致女儿学业下降,丈夫得知后与妻子发生了口角,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法庭逐步对夫妻双方进行劝解,疏导双方倾述核心诉求。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与双方进行“背靠背”沟通。一方面开导丈夫要将更多时间投入到照顾家庭中,珍惜家庭、珍爱家人;另一方面劝导妻子要体谅丈夫的不易,努力尽到妻子和母亲的责任。

在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后,法官又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流,在坦诚的交谈中,双方均对自己的误解和过激言语表达歉意。最终这对夫妻彻底解开心结,均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和好如初,喜笑颜开,手牵手走出了法庭大门。

情况调查“多”问几回,胜败皆服定纷争

原告方某与被告商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方某从杭州至淮海法庭提起诉讼。举证过程中,方某仅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为核实对方微信的实名信息,法官积极引导方某导出微信转账凭证。但在操作过程中,法官发现与方某聊天的微信号并非是商某实名注册的,商某又未到庭接受询问,使本案的借款主体难以确定。

“鉴于本案借款金额较低,如商某未向方某借款,方某不至于连夜驱车从杭州来宿提起诉讼”。考虑到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在详细询问借款发生过程后,决定暂时休庭,并进一步引导原告和被告进行视频连线,以确定微信号使用者的身份。经多次尝试连线并接通后,确定了该微信号系被告商某本人使用的事实。

此外,在核查环节,法庭发现方某诉请的金额虽与聊天记录中双方协商的金额一致,但已超出了法定利息保护上限,承办法官便向方某进行了解问询,并依法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本案判决被告在法定利息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驳回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方某带着清晰的答案离开了法庭,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被告商某还主动联系了法庭工作人员要求履行还款,案件顺利解决。

事实认定“多”走几步,水落石出化积案

“这笔货款,可不可以帮我要回来”,来到淮海法庭时,胡某情绪低沉,叙说着和赵某十多年前的债务纠纷。原来十三年前,赵某经营店铺,胡某向其供应酒水,一来二往,有几次交易时,就由赵某的配偶以赵某的名字签了欠条。后赵某拒不认账,所欠货款合计4万余元。

为解决这笔十三年的债务,法官决定和赵某谈谈看。“我没有欠原告钱,这个欠条不是我签的,我已经离婚了,不知道我老婆在哪”,得知法官上门缘由后,赵某态度强硬,寸步不让。这也让承办法官切实感受到了本案调解难度之大,查明事实之不易。

几轮调解下来,案件毫无进展。但欠条不会凭空产生,法官下决心要查清事实。本案如何确定欠条是赵某配偶所签成为关键。但赵某的配偶不到场配合笔迹鉴定,无疑给法官出了一个难题。

为此法官积极转换思路,到婚姻登记处等部门调取了赵某及其配偶的书写笔迹样本。调取样本后,法官再次向赵某晓以利害,此时赵某强硬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但就还款金额仍然僵持不下。

开庭当日,赵某及其配偶未到庭应诉,但庭后赵某委托律师来调取了庭审笔录。法庭继续对其律师做工作,充分释明审判思路与相应后果,通过律师的帮助,赵某终于同意还款4万元的调解结果。离开法庭时,胡某笑着说道,“这笔十三年的货款终于解决了”。

审执联动“多”出几招,案结事了心气解

近年来,随着执行案件大幅增加,为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淮海法庭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在送达具有履行内容的裁判文书时,一并送达《萧县人民法院自动履行告知书》,并告知书中附加本院账户与当事人收款账户,以“执前督促提醒+法律释明+后果警示”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面临的经济风险。

同时,为激励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守信行为进行正向评价,引导当事人由“要我履行”的被动观念向“我要履行”的主动思想转变。

在朱某与叶某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叶某于判决生效后履行完毕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淮海法庭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被告主动履行的行为予以肯定,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基层法庭的案件没什么惊天大案,却桩桩连着民心、系着冷暖,件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未来,淮海法庭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存一份耐心、多讲几句暖话、多想几条实招,做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通过解决一件件“小案”,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百姓的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