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儿,换个角度来观察: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破窗避险,铁路部门这次应该据此弄出一个章程来,而且甚至可以看看应急管理部是不是可以牵头,让各种公共场所都分别出一些章程,这样下次再有类似问题出现时如何判定、谁可以授权与被授权、如何处置等问题就比较好弄。
现在这个事情,旅客说酷热难当、空气浑浊、情绪不稳定,道理上说的过去;而火车管理部门呢,因为没有授权、同时出现这样的问题时火车被破坏,他们也担心要被追责,到头来又成了旅客和火车机组人员之间闹腾。
理儿是不是这样?
或者甚至可能已经有相关规定了,只不过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很好的宣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