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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一小区门口,58岁醉汉曹某某挑西瓜时反复拍打,摊主提醒轻拍,他竟觉得被

四川自贡,一小区门口,58岁醉汉曹某某挑西瓜时反复拍打,摊主提醒轻拍,他竟觉得被瞧不起,砸瓜、打姐夫,还坐西瓜车把千余斤瓜全砸了。民警来后他挑衅,3名民警将其带走。目前曹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据红星新闻报道,6月30号晚上,自贡的一个小区门口,西瓜摊主老虞正忙得不可开交,给顾客挑着又大又甜的西瓜。

这时候,一个光着膀子、走路都晃晃悠悠的醉汉曹某某晃了过来。他一到摊前,二话不说,上手就对着西瓜啪啪地用力拍起来,那声音大得,周围人都忍不住侧目。

老虞心想这瓜要是被这么用力拍,很容易就裂开了,那可就卖不出去了。于是,他赶紧赔着笑脸,小心翼翼地对曹某某说:“大哥,您轻点拍,这瓜金贵着呢。”

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句提醒,可没想到,这曹某某一听就火了。他瞪圆了眼睛道:“我花钱买瓜,轮不到你教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只见曹某某双手抱起一个十几斤重的大西瓜,毫不犹豫地就往地上砸去。“砰”的一声,西瓜的瓜肉溅得到处都是,地上一片狼藉。

周围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跳,纷纷往后退。可这曹某某还不罢休,一边砸瓜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曹某某的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消费行为的范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曹某某故意砸毁西瓜摊的西瓜,这属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已经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西瓜摊的损失,却仍将这种行为进行下去,属于故意为之。

这时候,曹某某的姐夫听到动静赶了过来,想着劝劝他,让他赶紧回家,别再闹了。然而,这曹某某完全不领情,他二话不说,挥起拳头就朝着姐夫的鼻子打了过去。

姐夫哪能想到他会突然动手,一下子就被打得鼻血直流,捂着鼻子直往后退。周围的人看到这情况,纷纷围了过来,想要拦住曹某某,别再让他继续闹下去了。

曹某某就像疯了一样,谁靠近他就推谁,嘴里还不停地喊着:“都别管我,我今天就要闹个痛快!”在拉扯的过程中,他不小心摔了一跤。

本以为他会就此消停一会,没想到,他爬起来后反而更来劲了。他直接窜上了西瓜车,又是抱瓜砸,又是用脚踹,那千余斤的西瓜在几分钟内就全被他砸成了红汤,西瓜摊瞬间变得一片狼藉。

按照《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曹某某在小区门口这一公共场所,肆意砸毁西瓜,殴打他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发不良后果,却仍将这种疯狂的行为持续下去,简直就是故意而为。

民警接到了报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可这曹某某看到民警来了,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了。

他张嘴就挑衅道:“你们算老几?我今天就要砸个痛快,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那副嘴脸,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3名民警果断出手,迅速将他控制住,并架走了。

面对现实,曹某某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据了解,目前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经被刑拘。

这结果也是他咎由自取,喝酒本是一件放松的事,可他却喝得失去了理智,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他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却不知道法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人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曹某某这样喝点酒就撒酒疯的人并不少见。他们往往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了自我控制能力,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然而,这并不能成为他们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事实上,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在清醒的时候还是在醉酒的时候。

西瓜摊主老虞,他本来好好地做着生意,却没想到遭遇了这样的无妄之灾。他特别委屈,自己不过是好心提醒了一句,却引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不过,法律会给老虞一个公道,让曹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在喝酒的时候。要知道,酒精虽然能让人放松,但也会让人失去理智。

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不要随意去破坏和侵犯。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不是觉得喝酒要有度,做人要有底线呢? (素材来源:红星新闻 2025-7-2)

评论列表

闲来无事
闲来无事 3
2025-07-03 15:25
酒这东西唯一的做用就是乱性
邪恶悠悠
邪恶悠悠 3
2025-07-03 17:56
[抠鼻][抠鼻]有人喝了是享受,有的傻子喝了是野兽![抠鼻][抠鼻]
an
an 1
2025-07-03 18:53
卖西瓜最快的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