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闪婚4次第4次离婚当天又结婚,这不是妥妥的骗婚吗? 报道中重点提及到,女子第4次闪婚,法院刚调解好离婚,然后,这个女子立刻第5次闪婚,然后,法院又要为她调解离婚。 这女子是在法院办理了离婚VIP吗? 相识当天便商定彩礼金额为15万元,双方仅共同生活了3天。 过往婚姻均呈现出相识、结婚时间短,同时收取高额彩礼特征。 现在的现在抢劫诈骗都是无风险了吗? 真是把婚姻当成了生意。婚姻自由是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可也不能如此污名化。法院从某个角度来说,也算是这位女子的“帮凶”,就这样的情况,妥妥的诈骗。 一起诈骗案由调解解决,女诈骗犯完美脱身,只是可怜了前面四位被骗彩礼的“前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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