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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说3C充电宝这一风波,这种一刀切怎么怎么样,但是实际上我觉得这种暂时的疼

很多人会说3C充电宝这一风波,这种一刀切怎么怎么样,但是实际上我觉得这种暂时的疼痛是应该的,可以减少很多安全问题。

最核心的安全问题,就是很多鼓包充电宝,能在桌面上打转那种,都是软包电芯,没有安全阀,因为是旧的电池管理技术,所以充电充炸了也是可能的。

更有些产品直接用的B品电芯,充电宝这种玩意儿,大多数情况下,几十块一百多的,根本没啥技术含量,随便找个工作一年的工程师都能设计出来,主要的技术含量就是省成本。

而B品电芯就是省成本大头,能比常规A品,省下至少50%以上

买几十块的充电宝的客户没意见,卖几十块充电宝的商家没意见,那这个电池就是好哇

但是国家3C有意见,国家3C包含的针对性测试有:

高温外部短路:将充电宝充满电后,放置在 57℃±4℃的环境中,待表面温度达到该温度后再放置 30min,然后用导线连接正负极端,确保外部电阻为 80mΩ±20mΩ。试验过程中监测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下降值达到温度最大值的 20% 或短接时间达到 24h 时,试验终止,充电宝应不起火、不爆炸。

过充电:将充电宝放完电后,先用最大充电电流(Icm)恒流充电至规定的试验电压,然后以该电压值恒压充电,充电宝应能承受过充电试验且不起火、不爆炸。

强制放电:将充电宝放完电后,以 1ItA 的电流进行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Uup),反向充电时间共计 90min。若 90min 内电压达到 -Uup,应减小电流保持该电压继续充电至 90min;若未达到,则 90min 后终止试验,充电宝应不起火、不爆炸。

低气压:将充电宝充满电后,放置于 20℃±5℃的真空箱中,抽真空将箱内压强降低至 11.6kPa(模拟海拔 15240m),并保持 6h,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温度循环:将充满电的充电宝放置在 20℃±5℃的可控温箱体中,先升温至 72℃±2℃保持 6h,再降温至 -40℃±2℃保持 6h,重复 10 次,最后在室温 20℃±5℃下至少保存 6h,试验过程中每两个温度之间的转换时间不大于 30min,充电宝应能承受该温度循环试验且无异常

这一波下来,确确实实能刷掉一批不合格品,也是比较严苛的测试了。

所以,我支持3C,但不支持这么快速的施行,因为就像是突然开始推广炼金术,但上下游都没打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