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11年前,花25万订购了一批高档瓷砖,可因为家庭原因,装修停了,女子一直没去提货。10年后,女子准备装了,才去店里提取瓷砖,可负责人告诉她:“没有收到女子25万货款。”联系之前的店员,却说之前的经销商都垮了。这下,女子傻眼了!
信息来源:重庆天天630(2025年6月29日报道)
当时她在设计师的推荐下,她在商场的瓷砖专卖店里订了一批高档瓷砖,一开始她支付了10000元的定金。
2014年,李女士又按照约定支付了24万多的尾款。
当时,她直接把钱交给了门店,而没有交到商场收银台。
按照计划,李女士付了款后,这批瓷砖很快就能用上的,可天有不测风云,李女士家里出现了一些状况,装修工程不得不暂时搁置。
2025年,李女士准备重新启动别墅装修,拿着十年前的订货单跑去当初的瓷砖店提货。
结果门店负责人一脸无奈地说:“我们查了系统也没收到这笔款,商场收银台更是没任何记录。”
李女士一下子傻眼了,单据和发票都在手上,钱是真实交了,但对方硬说从来没收到。
无奈之下,记者跟着她又去找当年跟她对接的单女士。
单女士回忆,自己当年确实在店里上班,也收过这笔钱,但315活动结束后就离职了,现在也不知道后面是谁接手。
她建议李女士再去问问另一个叫陈的同事,说或许有线索。
联系到陈女士后,她的说法更让人心塞:当时这家店是给经销商做的,一旦接到款,经销商才会往总部打钱。
后来经销商资金链断裂,总部把品牌收回直营,库房也搬过几次。
当她接手李女士的单子时,部分瓷砖已经被低价出清给别的客户,剩下的也不见了。
她也已经离职多年,根本搞不清这批货跑哪儿去了。
记者还在网上查到,这家经销商早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还上了失信黑名单,留的电话号码根本打不通。
李女士彻底傻眼:钱给了25万,到头来瓷砖不翼而飞,连个说法都没有。
眼下,李女士只想知道自己的货到底去哪里了,也做好了起诉的准备。
从法律角度看,买卖合同一旦成立,经销商就有保管义务,《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对方不履行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可是,案子到现在已经超过十年,3年的合同诉讼时效早就过了,她能主张的恐怕只剩下损害赔偿。
要说品牌方也不能全推,他们在管理和监管上可能存在疏漏,《民法典》第1173条提到,如果被侵权人自己对损害发生或扩大有过错,法院会酌情减轻侵权人责任。
但这里面,李女士当年确实没及时去提货,也得承担一点“过迟提取”的责任。
有网友说:“这么大一笔钱,10年不去打听,消费者自己也太大意。”也
也有网友说:“既然付了钱,品牌方就应该背点锅,甩锅给经销商是不是太不厚道?”
要我说,李女士也确实心大,这么多钱购买了,10年都不去过问,要知道10年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所以,她自己也有错,这次就当买个教训了。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预付款千万别随便交到经销商或者门店私账,最好进官方收银台,尾款留一定比例到验货后再付。
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不要让维权时效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