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是近20年来首次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近年来出现频率增加,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情况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橙柿直通车就本次修订请律师解读。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王奕阳律师
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魏苏玲律师
北京京师(蚌埠)律师事务所丁杰律师
北京中凯(杭州)律师事务所朱俊杰律师
未成年人犯法也可依法拘留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打破“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刚性惯例。
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此外,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从‘不拘留’到‘强矫治’,宽容不纵容成核心。标志着从未成年人违法‘简单不处罚、不执行’向‘精准干预、教育矫治为主’的转变。”
校园霸凌纳入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明确学校未按规定处置霸凌也要承担责任
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这样规定后,能更好发挥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
新规有效衔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未来将在破解校园欺凌问题、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阻断不良行为向犯罪演化,发挥重要作用。
打破了“年龄护身符”的惯性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最近几年的热点问题,涉及校园暴力,有的涉及犯罪。”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打破了“年龄护身符”的惯性,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拘留等手段加以惩治。而且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校园暴力行为也有了明确规定,也对学校及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案说法:16岁的小王多次在校外霸凌同学,且非初次违法,情节恶劣,因未满16周岁不构成抢劫罪,在现行法实践中,考虑到是未成年人,可能仍倾向于不执行或缩短期限,但法律依据不足。
而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欺凌行为作出拘留决定,或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公安机关可决定将小王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期限可能数月甚至一两年。因此在新规下,小王即便未被实际拘留,但受到的干预在强度和持续时间上远超旧法下的简单罚款或不执行拘留,更有利于矫治其严重不良行为。
不再简单认定“还手即互殴”
认可“还手”中的正当防卫性质
“他打我,我还手,为什么我也成了互殴者?”这是许多当事人面对公安机关“各打五十大板”处理时,普遍存在的困惑与委屈。
在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之后,被人无故殴打以后的还手行为,很可能就不再被认定为互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系统的规定了正当防卫及其认定标准。
以案说法:2020年11月22日,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老板张女士被醉酒男子刘某殴打后还手,起初公安机关认定两人“互殴”,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张女士在历经一审、二审、抗诉、再审的全流程后,最终山东省高院认定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不予处罚,撤销原审判决以及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本次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视角来看,张女士的情况如果放在新规生效之后,在公安机关最初调查取证阶段,就有法可依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走到法院一审二审抗诉再审阶段。”
北京中凯(杭州)律师事务所朱俊杰律师认为,本次修订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构建了完整的正当防卫制度体系,这些规定让普通民众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更勇敢地保护自己和他人,不用担心因防卫行为受到不当处罚,弘扬社会正气,增强公民自我保护的底气。
明确了宠物伤人,主人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被拘留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驱使或放任动物伤害、恐吓他人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500元罚款。
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侵权人除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公安机关还可对其处5至10日拘留加罚款,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责任的局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以案说法:王某遛大型犬未牵绳,狗突然扑向路人李某,致李某手臂咬伤,致轻微伤的,最终罚款500元,处罚偏轻,难以弥补损失和震慑。而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生效之后,若王某遛烈性犬未按规定戴嘴套,犬只受惊咬伤路人李某,致轻微伤,公安机关可对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处罚力度上有明显质变,体现了‘结果加重’和严格管理的精神。”
将放任宠物吠叫扰民、公共区域便溺不清理
纳入新法管理
新法还明确列举了宠物“干扰生活”的具体情形,包括放任吠叫扰民、公共区域便溺不清理等日常基本情形均在其列,使得执法更清晰,也更大程度对饲养人划下清晰且严厉的“高压线”,明确养育“宠物”与教育“子女”同等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