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姐走了以后,留下了一些黄金首饰和小量存款。 她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表姐夫打算存款自己留着过老,首饰就给两个孩子分了,但儿媳妇提出了反对意见。 儿媳妇说黄金首饰是婆婆留下的遗物,理应要归儿子和孙子继承,女儿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不该回家来分财产。 女儿却说她有权分这些首饰,因为首饰绝大部分都是她逢年过节送给妈妈的,特别是那金镯子是才送给她妈妈才两年多,她更应该得到。 现在两个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表姐夫也犯难了,他不想两个小孩在妈妈走后闹矛盾,又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大家说,这首饰要给谁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