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位能够阻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为什么不立法禁止高彩礼这种恶习呢!? 是不是无法控制疯涨的彩礼啊!还是民政局并没有觉得现在的彩礼处在很高的位置上?觉得男方家庭还是有能力来承担这些巨额结婚费用? 现在因为彩礼事件搞出很多刑事犯罪案件,可就是没有单位认为高彩礼是一种不正常的婚姻前提,而且高彩礼已经拉低了生活质量,也阻止了生育率的提高,这是高房价之后又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社会现象,面对高房价国家提出只住不炒口号,难道婚姻就不能也提出一个只结婚不要脸彩礼的口号吗?或者国家修改婚姻法确定彩礼一个固定的价格,比如十万元,剩下的三金五金也可以考虑,当然法律应该规定婚房价格应该降低。 可惜这些阻止老百姓追求幸福生活的高墙是无法被推翻的,普通百姓根本就没有能力,在高彩礼的重担打压下,只有崩溃和得精神病。 从执法部门阻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角度来看,这其实只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做法,关键是解决不了人们心中最主要的事情,那就是高彩礼这种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