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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源被父亲藏匿七年,妈妈历经艰辛,通过私家侦探、花钱委托摄像大哥,终于打听到女儿

家源被父亲藏匿七年,妈妈历经艰辛,通过私家侦探、花钱委托摄像大哥,终于打听到女儿消息。家源这才知道,离婚时抚养权本归妈妈,父亲藏起她,只为私自卖掉离婚协议中归她的房子。最终,她偷拿户口本和房产证逃走,联系妈妈表示想一起生活。妈妈接回女儿后,为换得安宁,主动联系前夫,让他顺利卖掉房子 。 据看看新闻6月28日报道,家源在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告诉她妈妈不要她了,以后就让家源跟着自己过。 可是家源思念妈妈,她不相信自己的妈妈不要她,最后爸爸又恐吓她,说不让她再见妈妈,因为妈妈见到她就会把她卖掉。 家源被吓到了,但她不相信妈妈是这样的人,然而妈妈确实没有出现过,这让她有所动摇,不过她还是相信妈妈可能是有难言之隐。 在读二年级的某一天,老师悄悄告诉家源:“你妈妈来看你了。” 家源怀着激动又气愤的心情来到妈妈身边,委屈巴巴地说道:“你都不要我了,为啥还来看我?” 妈妈早已泪流满面,说:“咋可能不要你呢?我到处打听你的消息,才知道你在这儿上学。” 可两人没说几分钟,家源的爸爸就来接她了,这时,妈妈赶紧塞给家源一张纸条,上面是自己的电话号码,让家源有空就打。 家源拿着纸条想拼命记到脑子里,可当父亲把书包里的东西倒出来翻找,最后撕掉纸条后,她脑袋一片空白,怎么也记不起号码了。 这件事过后,父亲每年都会给家源转学,不让她妈妈找到,也不让亲朋好友知晓家源的去处,因为每次都是给家源办的寄宿学校,甚至还给家源改了名字。 家源每次看室友给自己妈妈打电话,也试着打,可就是记不起号码,打几个,对方都说打错。 由于电话号码是爸爸办的,爸爸发现异常就查她通话记录,发现有个号码和她妈妈手机号有点像,便责怪家源:“你妈妈都不要你了,会把你卖掉,你还联系她干啥?” 不过家源还是想自己妈妈,她不想给后妈打电话,觉得自己有妈妈,为啥要给别人打。 就这样怀着对妈妈的思念过了七年,到了初一,某天,一位曾是爸妈共同好友的人找到家源,让她有空去家里玩,还问她想不想见妈妈。 家源又诧异又激动,说:“我还能见到我妈妈不?”对方回:“你妈妈一直在找你,从没停过。” 家源听后五味杂陈,自然盼着妈妈来看自己,后来有天妈妈真来接她放学,见到七年未见的妈妈,家源一时不知咋办,不过觉得该拥抱妈妈,便给了妈妈大大的拥抱。 妈妈这时道出,当年离婚时,家源的抚养权在自己这儿,可家源爸爸当时就把她藏起来,还不让去法院,说家源得重病去不了。 当时协议写着两人住的房子归家源,她爸爸藏起家源,就是想偷偷卖房子,怕家源接触妈妈阻拦这事。 家源这才发现一直活在父亲谎言里,他不是多爱自己,是想卖她的房子。 家源想回妈妈身边,不过妈妈很疲惫,这些年为找女儿,跑法院、找民警、找私家侦探,还给摄像大哥钱,早已精疲力尽。 原来父亲二婚时,家源要上台送戒指,妈妈通过人脉知晓后,求摄像大哥多拍女儿照片,想好好摸摸女儿脸,毕竟这些年缺失相处。 家源知妈妈不易,和爸爸吵一架后,偷拿户口本、房产证跑出去给妈妈打电话,想跟妈妈过。 妈妈虽疲惫、找女儿日子过得拮据,本想若家源跟爸爸好就接受,可现在家源和爸爸闹矛盾,便决定接她回来一起生活。 妈妈还做个决定,联系前夫,让他顺利卖房子,换母女俩安宁日子。 从此,家源和父亲没了交集,一年后父亲节,家源发信息祝爸爸快乐,却发现已被拉黑。 家源心里不是滋味,明白父亲当初留她,真就为房子,不过她已释怀,自己和妈妈现在过得好,妈妈也让她忘掉过去、展望未来,一起好好过日子。 有妈妈鼓励,家源渐渐开朗,愿讲自己心事,也希望有类似经历的家庭和孩子,能以爱为名,即便离婚,也别伤害无辜孩子 。 父亲将抚养权在妈妈处的家源藏匿长达七年,只为卖掉协议给家源的房子,不让她与母亲相见,此行为严重违法。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禁止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 父亲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的特殊形式,严重损害家源的权益,破坏其成长环境,给家源心理造成极大伤害。其剥夺了家源正常享受母爱和完整家庭关爱的权利,阻碍她在健康的家庭氛围中成长。 2、《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监护权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应依法予以保护 。 父亲藏匿家源,阻碍妈妈行使监护权,侵犯了妈妈的监护权利。 3、若父亲拒不执行法院禁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看看新闻2025年6月28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