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讯(记者袁晨)6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新闻发布会。
《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七章五十三条,在与上位法结构保持一致的同时,对保障职工建会入会权利,强化工会服务职工职能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
充实总则规定,突出工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工会性质,增加了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职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加强数智化建设的相关内容。
工会组织建设方面,明确县级以上总工会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工会权利和义务方面,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会发挥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职能作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