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金桥信息6月27日晚发布公告,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金桥亦法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就上述融资授信事项为金桥亦法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表示,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金桥亦法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有利于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同时被担保人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