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鹰府办发〔2019〕33号文件规定、市住建局《启动办理驻鹰单位首批经适房上市交易审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2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户上市交易申请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关系
小区
楼栋号
建筑面积(㎡)
补齐差价面积(㎡)
购买时间
5年房产交易记录
补齐差价百分比(%)
补齐差价金额(元)
备注
1
徐阿土
360602********0517
本人
客站新村
20栋1单元103号
87.92
87.92
2009.12
无
50%
46070.08
蒋彩霞
360602********0541
配偶
徐林
360602********0514
子女
2
刘胜祥
362329********3538
本人
和谐小区
11栋东单元东套
88.71
88.71
2007.9.19
无
50%
43467.9
王鹏飞
362329********3542
配偶
刘晓东
362329********3519
子女
刘晓悦
360602********0022
子女
公示单位:鹰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3日前,拨打联系电话进行举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