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26894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溪口二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潮州市湘桥区溪口二村
24.9503公顷
原证号安集有(2012)第1223023号,宗地范围详见附图
附:宗地图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