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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呈现三个新特点2024年山东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412件,判决625人

在“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向社会各界通报2024年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杨扬向社会公布6个涉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并回答提问。发布会现场还发布了3个禁毒宣传短视频,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毒禁毒的良好氛围。

罗莹介绍,全省法院始终将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作为工作重点,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确保严打高压态势。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12件,判决毒品犯罪分子625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率为21.12%,高于普通刑事案件。2024年,全省毒品犯罪缓刑适用率为4.48%,远低于普通刑事案件。

通过对毒品犯罪持续高压打击,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数连续七年稳步下降,走私、贩卖、运输大宗毒品、大型制毒犯罪案件亦呈减少趋势,山东省毒品犯罪治理形势明显向好。

罗莹介绍,山东全省毒品犯罪呈现出三个新特点:

一是新型毒品犯罪问题需要引起关注。新型毒品不断出现,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此类案件数量增长较快,呈超越传统毒品犯罪案件趋势。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包含涉及麻精药品犯罪的案例,滥用麻精药品案件及其次生案件成因复杂,涉及到管理、运输等各个方面,需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滥用群体出现年轻化趋势。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好奇心强,对吸毒危害后果无充分认识,对网络涉药物滥用等不良信息缺少辨识能力,一旦沾染毒品,容易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身体机能遭受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不但影响身心健康,更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社会、学校、家长需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积极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各类成瘾性物质。

三是“零包贩卖”式毒品犯罪比例增加。随着对毒品犯罪的强力打击,大宗毒品犯罪越来越少,“零包贩卖”式的毒品犯罪占比增大,特点为涉案毒品数量少但交易次数多,此类犯罪中,虽然总的毒品贩卖数量不多,但犯罪分子的行为对毒品贩卖网络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致使毒品最终流向吸食毒品人员,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故对此类犯罪亦要根据犯罪分子多次贩卖的情节加重处罚,进行严厉打击。

罗莹介绍,2024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的同时,特别注重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队伍的建设。省法院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培训班,提高全省毒品审判专业水平。持续关注以青少年为主要受害群体的“笑气”犯罪,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公安、检察、政府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调研,深化打击笑气犯罪共识,研究综合治理路径。积极参与打击含麻黄碱等涉国家管制成瘾性物质减肥药犯罪,持续关注涉麻精药品犯罪的打击和综合治理。山东省法院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禁毒短视频拍摄评选活动,本次发布的“小兔冲鸭”《“美丽”的毒品陷阱》短视频,就是省法院面向学生群体专门制作的禁毒宣传动漫。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播放短视频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将禁毒普法宣传纳入法治副校长普法内容,开展“法官+社区”法治宣传、“普法小兵”走进社区,进一步增强禁毒宣教的广泛性、普及性、渗透力和影响力。全省法院齐努力,与全社会一起,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共同营造绿色无毒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原则不动摇。加强毒品犯罪新特点、新问题研究,明确法律适用、证据标准,不断适应禁毒形势任务变化需要。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完善禁毒工作体系。聚焦源头防控,推动禁毒宣传走深走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贡献法院力量!(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