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长江内河船员作为长江航运的重要参与者,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维护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用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为船员群体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务实、更接地气的法治保障,切实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
今天是第十五个“世界海员日”,让我们一起来感受长江航运服务船员的“法治脉动”!
长江上游待闸船舶锚地里,“渝你同舟”海事志愿服务队和公职律师,定期走访船舶,解答船员法律问题;
长江下游“一站式解纷中心”内,一桩即将诉诸法庭的纠纷,通过调解圆满化解;
收到船员讨薪“线索”,芜湖海事积极响应,当好“桥梁”“纽带”,通过解纷“四件套”成功维护船员权益……
这些场景,正是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长江水上法律服务持续优化的生动写照。
该局创新构建覆盖长江沿线22个港口城市的“一城一站”水上法律服务网络,截至目前,累计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95%以上,服务船员6000余人、企业300余家。
打造“一城一站”船员“有地找说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内河航运业的快速发展,长江内河船员队伍日益壮大。船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对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长航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叶飞对记者介绍道,虽然有较多法律法规为船员提供了保障和支持,但在实际执行中,长江内河船员仍面临着诸多涉及权益的问题,“如劳动合同、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工作环境、职业规划、船员服务等问题,这些都会影响船员的职业幸福感和队伍的稳定性。”
2020年6月,聚焦船员“打官司难”等问题,江苏海事局联合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全国首家“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依托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格局,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随后,“一站式解纷中心”模式逐步拓展,从“一元治理”走向“多元共治”——一方面,治理主体不断增加,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专业法律力量引领,水上法律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在江苏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长航局印发《关于推进长江水上法律服务机制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以“一盘棋”的思维统筹推进水上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维护长江内河船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水上矛盾纠纷。
《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线、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水上法律服务机制,在沿江城市设置水上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实现“一城一站”,提供长江水上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水上交通事故调解等基本法律服务。到2026年底,延伸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司法公证等特色服务,逐步形成具有长江特色的“水上枫桥”治理模式。
截至2025年6月,长航局已在重庆、宜昌、荆州、武汉、芜湖等12个港口城市建成运行区域法律服务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水上多元解纷中心(简称“三中心”),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江阴、张家港、南通、常熟、太仓等地设立10家水上纠纷调解网络,构建覆盖长江沿线22个港口城市的“一城一站”水上法律服务机制,实现长江水上法律服务全覆盖。
“过去解决问题要跑断腿,现在走进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事情就有个着落。”在荆州李埠水上加油站“长江荆州水上法律服务中心”,油船“鄂石1018”轮船员蒋祥光对记者说。
进一扇门,解民生事。
这些布设在沿江各地的“服务哨所”,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密织“解纷一张网”船员“讨薪有方法”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在长江沿线,关于船员矛盾纠纷化解的实践正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去。
6月5日,在川滇长江干支水域(宜宾)“三中心”,一场由宜宾海事局牵头,宜宾市司法局、人社局共同参与的船员欠薪纠纷调解取得突破性成果,成功化解一起涉及8名船员的集体欠薪事件,总计追回薪酬及补偿金13万元。
据悉,涉事船舶“平豪XX”轮因船东资金链断裂,自今年3月起拖欠船员薪资,导致船舶滞留宜宾港。该船船员多次协商未果,向宜宾海事局“三中心”求助。宜宾海事局立即启动“三中心”联动程序,经三方连续3日协调,最终成功维护了船员的合法权益。
“没想到这么快拿到血汗钱!”该轮轮机长王师傅攥着现金激动地说。
“多部门联合坐镇,船东再也推脱不了。”宜宾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从“等诉求”到“送服务”,宜宾海事局还多次联合多部门打破政务藩篱,将“三中心”服务前移至码头前沿,开展普法和咨询服务,用案例讲透法理人情,以现场办公化解讨薪、维权痛点。
“以前觉得‘三中心’是挂墙上的牌子,现在知道是能跑腿、能办事的‘自家人’。”参加过咨询的船员袁爱军感叹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三中心”建设以来,在长航局指导下,海事部门牵头联合海事法院、劳动仲裁、航运公安、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港航协会、律师协会及沿江涉水部门等单位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实现船员急难愁盼问题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有力提升和完善了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治理体系。
各中心运行过程中,还创新探索“线上+线下”“咨询+调解”“行政+司法”等模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咨询程序、服务指南,形成了一套全方位、高质量、强效能的法律服务、纠纷调解、船员权益保护保障体系。
搭建“解纷直通车”船员“矛盾有解法”
“您好,我遇到一个问题。”5月23日,在荆州长江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该局法律咨询热线接听专员接到船员的救助电话。
原来,“石宝XX”轮与“宜海XX”轮的船员因卸货问题爆发激烈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该中心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接到信息后立即联合长航公安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面对紧张局面,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与双方船员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安抚他们情绪。同时,向双方船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各自在事件中的责任和过错,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场深夜爆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去年至今,我们成功调解了24次纠纷,如拖欠工资、船舶滞期费、船舶作业纠纷、货物运输质量纠纷、加油欠款纠纷等等,提供诉求案件法律帮助6次,接受船员法律咨询100多次。”荆州海事局沙市海事处政委朱立峰说。
“遇到困难找谁?”“怎么找?”“找到有效果吗?——长江水上法律服务的“宗旨”是帮助水上从业群众“解决问题”。
因地制宜拓展解纷工作内涵外延,长航局持续打造水上新“枫”景——安庆海事“水上六尺巷”工作法、南通“海上红枫桥”多元解纷、南京海事海商法律公益服务……
在长江江苏段,“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服务有了更“便捷”的阐释。
江苏海事局探索“互联网+”新模式,在政务自助服务终端嵌入纠纷调解模块,船员可在该局辖区103个政务自助服务点中的任一站点,轻松自助申请纠纷调解,帮助船员驶入权利维护的“快车道”,实现“不见面也能咨询,不握手也能言和”。
法治与民情交融,机制创新与为民服务共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长航实践,正以有温度的笔触书写着长江高质量发展的答卷,也展现着船畅人安、和谐无忧的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