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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拟回购注销2.5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引发市场关注,涉及激励计划调整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回购注销获批,程序合规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也相继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4月29日,公司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满45天,期间未收到债权人异议及相关要求。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员工离职触发回购,价格资金明确

根据激励计划,若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此次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9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律师认为,回购依据、原因、数量及价格和资金来源均符合规定。

注销安排与股本变动明晰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预计2025年6月2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动: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713,000

-25,000

2,688,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4,735,931

0

114,735,931

股份合计

117,448,931

-25,000

117,423,931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票上市条件、激励计划实施及经营业绩,安排符合规定。

信息披露有序推进

公司已公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回购注销公告等文件。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但随着激励计划推进,仍需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是日盈电子激励计划调整的一部分,后续公司发展动态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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