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浙江宁波,女子租了20多平的房间,住了1年,在租期的最后一天搬家,却发现行李箱、

浙江宁波,女子租了20多平的房间,住了1年,在租期的最后一天搬家,却发现行李箱、衣服等东西都不见了!她急忙问管家,被告知东西都扔垃 圾桶里了。女子气坏了联系租房中介,一起去找回行李箱、衣服,还有423元新买的护膝,她一看所有物品都脏了,损失大概2800元,但还做了让步,让中介赔偿1000元,没想到,中介说她“杀猪”,只肯赔500元,最终结果让人气愤。

某租房中介有一套管家房,2024年6月12号,小张姑娘在这租了一间20多平的房间,租期到2025年6月12号,每月租金1300元,押一付二。

一转眼到了2025年6月份,中介通知小张说,房东要收回房子,让她搬走。

6月8号这天,中介给小张发微信问,我能拆隔断了不?

小张有些惊讶,租房日期不是到12号吗?而且自己还没搬走呢,打算10号晚上再回去搬。

原来,小张腿脚不太方便,所以,她打算在租期最后两天将东西搬走。

6月11号,小张来房间把冬天的被子,衣服都搬走了。

她的房间里还剩下了行李箱和一些小东西等,另外还有夏天的衣服、被子都被她洗了,晾在晾衣杆上,准备第二天也就是6月12号再来拿。

小张想着租期的最后一天怎么也搬完了,可是,当她6月12号中午来到房间一看,当场就蒙了。

房间里她的行李箱、衣服、被子、吃的东西,还有她花423元新买的护膝,通通不见了。

小张顿时慌了,急忙联系了管家,问你们拆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我的东西都哪里去了?

对方告诉小张,你的东西都去垃 Jī桶里了。

小张气坏了,和中介的工作人员一起调监控,查看了垃 Jī桶和垃 Jī房,找回了行李箱和部分家当,还有当天刚到,她在网上花423元买的新的护膝。

然而,让小张气愤的是,她的行李箱,衣服、被子等所有的物品都脏了。而且,冰箱里那些食材,从垃圾桶里翻出来,她也不敢吃。

中介工作人员却让她把东西拿回去洗洗,一样能用,可东西被弄的脏兮兮,她心里犯膈应,不想用了。

小张把这些被丢的物品大概的算了一下,损失大概在2800、2900左右。

小张和中介协商赔偿的事宜,列了一个清单,告诉对方损失大概2800元。

没想到,中介工作人员一听就开始反驳:不可能!觉得小张狮子大开口,甚至说小张是“杀猪”。

不过,小张只是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实际损失,她甚至作出让步,想让对方赔偿1000元就可以了。

小张作出让步的原因是因为,她新租的房子也是在同家中介租的,所以她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僵。

可中介只肯陪她500元。

小张说什么都不同意,自己新买的护膝就423元了,五百怎么能够补偿损失,所以,她坚持要1000元。为此她找来记者帮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张租房租期到6月12号,可合同没到期中介就进去擅自拆隔断,并丢弃小张的物品,存在过错行为。

而且,中介的行为导致小张的物品丢失和损坏,侵害了小张的财产权益。

所以,中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张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介的方店长表示,当时去的时候,小张房间门开着的,地上很乱,根本看不出有东西。

后来和小张协商后,说由他个人赔偿小张1000元,但是,当时小张非要找回东西,所以,3个工作人员陪着找东西,从中午一直找到晚上6点半,实在找不出来,小张要求赔偿1000元。

这时候,方店长又不愿意赔了,说只赔偿500元,另外给她一个衣柜。

小张表示,不能接受,我护膝就四百多了,必须赔偿1000元。

最终,双方没协商成功,小张打算找相关部门解决。

小张提出赔偿1000元的要求,是基于她实际遭受的损失,包括新买的护膝、行李箱、衣服、被子等物品的丢失和损坏,以及与中介协商后的让步。

这一要求在合理范围内,且符合《民法典》中关于赔偿损失的规定。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介方店长最初同意赔偿1000元,后又反悔,这一行为不合法。

因为一旦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就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中介方店长应当履行该协议。

如果中介方店长反悔,小张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有人说,找物业看监控还给中介委屈上了,你把人东西扔了,让你找不是应该的吗?还没什么行李,没行李这些东西是鬼扔的啊?

合同没到期,最后一天12号,也是租客的时间呀,中介凭什么进去,小姑娘还腿脚不好,就这么欺负人。

欺负老实人,她合同没到期,买卖还不破租赁呢。你怎么看?

信源:1818黄金眼 2025-6-16

评论列表

小湖
小湖 3
2025-06-17 21:10
如果是6月12号起租,租一年的话,是下一年的6月11号到期的,12号房东有权收回房子,里面有少量物品视为租客遗弃的。除非当时合同注明是12号到期。像这种情况,在接近到期日前,双方都协商确认一下会好一点。双方也要面对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