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初二女生没有背一周的任务,第1节课就被班主任请进办公室,班主任一直问她原因,她一直不说,女生就在办公室站了三节课,中午的时候她就哭打电话给母亲,说老师罚站了她三节课,不给吃,不给喝,随后女生的母亲就找老师讨个说法,她说:谁的孩子谁心疼啊! 据大参考6月17日的报道,中午的时候,张女士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女儿一边哭一边颤抖地说着:“妈妈,我被班主任罚站了三节课,她不给吃,不给喝。” 张女士一听可心疼了,自己的女儿到底犯了多大的错误啊,班主任要如此针对她,她知道自己女儿的成绩不是非常好,还一直退步,但也不至于让班主任针对她呀。 她和女儿结束电话之后,她越想这件事越气愤,孩子在学校被针对了,这件事如果她不给孩子撑腰,她害怕孩子在学校还有苦头吃。 她决定找女儿的班主任理论,为了扩大影响,她还找来了调解员,一起去找班主任讨个说法。 她看到班主任,就质问班主任为何要罚站她女儿,班主任看到张女士带着调解员来找她理论,她倒是不慌不忙,将这件事一一细说。 原来,张女士的女儿没有把上一周该背的课文背下来,在第1课的语文课上,老师就让没有背会的同学,全部站起来背。 但是张女士的女儿不但不背,还在低声和同学说话,看到这个学生如此不听话,办主任就想了解清楚原因,就单独把张女士的女儿请进办公室。 她一开始的时候,是轻声细语地跟张女士的女儿说的,她就想知道这个孩子为什么不背书,因为这个孩子成绩已经退步了,即使她把这个孩子和全班第1名的孩子坐在一起,她的成绩还在一直退步。 现在连老师布置的课文,该背的她都没有背,作为班主任,她有责任关心学生,她就想知道学生不背书的原因。 可是班主任问了一节课,张女士的女儿就是不说话,张女士生气了,正好第2节课,她要进班跟操,就留张女士的女儿在办公室。 第2节课上完了,班主任就问张女士的女儿,是否要上第3节课,但是她还是没有说话。 班主任就觉得这孩子肯定有问题,就想再问她一节课,可最后啥也没有问出来,气得班主任跟她说:“如果你不说,那你就不要去吃饭了。” 班主任承认自己说过不让学生吃饭的话,但她表示这是气在心头上说的话,事后在12点,她也让孩子去吃饭了。 办主任表示,她没有针对张女士的女儿,只是因为关心她,所以才关注她。 张女士听到班主任这么一说,反倒不好意思了,她以为是自己的女儿被针对了,可听班主任这么一说,班主任纯粹就是为了她的女儿好,有这样的班主任,孩子站个三节课,好像也不是很大的问题。 她瞬间没有脾气了,虽然她还是心疼女儿站了三节课,但是她还是分得出来,老师是在关心孩子,她只好握着老师的手,感谢老师,说都是为了孩子好。 看着张女士如此心疼孩子,有人对她关心孩子的方式有质疑,他们都觉得这个班主任是个好老师,学生有问题,作为班主任就要了解原因,办主任花三节课去了解原因,这是一位好老师才会去做的事情,如果老师不负责任,她也不会管学生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只要学生不做违纪的事就可以了。 但是这个张女士因为这个问题,就找调解员去曝光老师,她这种心疼孩子的方式,可能会毁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她太过于干涉老师教育学生了,一个小问题就要曝光,那个老师还敢尽心尽责地管她的孩子。 那么这件事反映了哪些问题呢? 1、 张女士的孩子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找她去办公室了解原因,老师是关心学生,这是一个好老师的行为,老师不能变相地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如果教师体罚学生且经教育不改,将会受到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老师变相地体罚学生是不对的,但是这个老师并没有体罚学生,只是了解情况而已,张女士没有了解具体原因,就袒护自己的孩子,这确实会让老师心寒。 2、 张女士过于袒护自己的孩子,就是溺爱孩子,这不利于家风的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如果想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那么就要配合老师的教育方法,在孩子遇到问题时,应该私下找老师,了解清楚情况之后,再关心孩子也不迟。 那么你认为张女士的行为有何不对?(来源:大参考—2025年6月17日)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