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到台球厅消费,期间点了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助教,与女助教玩了一个通宵,消费了651元,而后,没结账便不吭一声离开。结果被台球厅的工作人员发现、拦住、扯坏了背包。事后,男子报警,虽然经调解,男子仅支付给台球厅180元的费用,但是男子认为台球厅收费不合理,还扯坏了自己的背包,应当赔偿自己,与台球厅僵持了一整天! 6月15日,重庆天天630报道,四川南充的男子何某凌晨许到一家台球厅消费。
由于该台球厅刚开业不久,正在搞活动,正常情况下台桌费39元/小时,助教是78元/小时,现在是点了助教后,凌晨2点之前免台桌费。
期间,或许觉得一个人玩无聊,还点了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助教。
何某与女助教有说有笑,一直玩到早晨6点多,消费金额累计一共651元,包含2点之后的台桌费(39元/小时)、助教费(78元/小时)还有少许的零食。
谁料,何某在离开时,没有结账,也没吭一声离开。
台球厅的工作人员见状认为何某是在逃单,连忙追上何某让何某结账,后因何某拒绝结账,与何某发生拉扯,拉扯中不慎将何某的背包扯破。
随后,何某报警,经调解,何某仅支付给台球厅180元的费用。
不过虽然如此,何某不干了,认为台球厅收费不透明,还扯坏了自己的背包,要求台球厅给自己一个说法,而后与台球厅从早上一直僵持到晚上。
记者采访中,何某表示自己不是玩霸王球,自己有钱,只是因为心情不好,点助教陪自己愉悦一下心情。
而对于为什么认为台球厅收费不透明,何某表示,自己消费前台球厅没有给自己说多少钱,消费后,也没给自己说多少钱。
还表示,台球厅的前台给自己说的2点之前不收费,2点之后是78元/小时,包含助教费和台桌费。自己4点多就打不动了,助教只陪自己打到了4点多,2个小时,撑死了也就200元。
看到台球厅调出监控显示其5点多还在和助教打球后,解释助教是在练球,向其学习,还叫其师傅。
对于为什么没有结账便离开,何某表示助教约了自己3次,自己之所以来台球厅是照顾台球厅的生意,自己当时也说了,急着赶高铁,很急很急。
此外,因与台球厅协商未果,何某还向记者表示,接下来将会把台球厅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何某到台球厅消费,与台球厅建立服务合同关系。何某依约应当支付给台球厅相应的费用。
何某如果对台球厅的收费存在异议,可以当场提出,甚至进行投诉。没有结账便离开,确实存在逃单的嫌疑。
逃单不只是不诚信的行为,其实还属于诈骗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急着赶高铁不是不结账、逃单的免责理由。
《民法典》第1177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台球厅的工作人员因何某拒不结账,怀疑何某逃单,拉住何某不让何某走,系自助行为。在过程中虽然将何某的背包扯破,但是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无需向何某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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