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受助教三次邀请,凌晨到台球厅打球。结账时,651元的费用引发争议,其中助教费410元。他认为自己没打那么久,部分时间在教助教,这些时间不应计费。但监控显示,他5点半还在打球,店家认为收费合理。 民警调解后,店家让他付180元,他仍不满,称自己的包包被店员扯坏了,而且收费不透明,决定起诉,此事引发网友调侃。 据重庆天天630于6月15日报道,何先生是个十足的台球爱好者,当地各个台球厅的助教对他都十分熟悉,时不时就会来电邀请他到店里打球。 何先生心里其实还挺享受这种被关注的感觉,每次接到邀请,都觉得自己是台球界的“VIP”,想着反正自己也爱打,去哪家不是打,说不定还能遇到更合心意的助教。 这天,一位助教连续三次热情邀请何先生,何先生心里有些动摇:“都邀请三次了,不去好像不太好,而且说不定这次的助教真的很有意思。” 于是,凌晨时分,何先生踏入了这家台球厅。昏暗的灯光下,台球桌泛着微光,何先生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 从凌晨到将近6点,当何先生准备离开结账时,看到账单上651元的数字,瞬间瞪大了眼睛:“什么?651元?这也太离谱了吧!” 仔细一看,光是助教费就高达410元。何先生心中怒火瞬间被点燃,他自认为对台球厅的收费标准了如指掌:桌子每小时39元,助教每小时78元,而且请了助教后前两个小时不用花桌子钱。 “我最多打到4点钟就没打了,这410元的助教费肯定有问题,最多200多,这明显乱收费!”何先生气呼呼地想着,觉得自己被店家狠狠宰了一刀。 店员面对何先生的质疑,不慌不忙地调取了监控。画面显示,在5点半的时候,何先生还在和助教有说有笑地打着台球。 看着监控画面,店员心里很是无奈:“明明打了这么久,还不承认,这不是耍赖嘛。”按照时间计算,确实至少有五个多小时,410元的费用似乎很合理。 但何先生却涨红了脸,激动地反驳道:“你们只看到我在打球,可这是你们助教让我教他打球的,难道教他的时间也算钱?” 此时的何先生,满心委屈,觉得自己好心教助教打球,不仅没得到感谢,还要为此支付高额费用,实在太不公平。 一旁的记者听得一头雾水,心里暗自疑惑:“助教每天都在上班打球,怎么还需要客人教呢?这逻辑说不通啊。” 何先生见状,心里满是不屑,觉得记者根本不懂其中的门道:“上班时间长打球技术就一定好吗?太无知了,我教他技术明明就是事实!” 老板也皱着眉头发出质问,在他看来,员工每天工作时间长、十分劳累,哪有精力在工作时还请客人教打球,这说法简直荒谬。 老板心里想着:“这客人明显是想赖账,找这种借口,当我们是傻子吗?” 何先生见说理不成,又想起另一件让他窝火的事:“我当时都说了赶高铁,急着走,下次再来付钱,你们员工直接把我包包扯坏了,这账怎么算?” 原来,何先生打完球后,没去前台结账,而是直接从侧门离开。店员发现后,心急如焚:“要是不找他付账,这笔钱就得我自己垫上,这可不行!” 于是赶紧追上去,拉住何先生的包不让他走,拉扯间,包包就被扯坏了。 何先生这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嚷着:“我又不是打霸王球,我有钱!但你们收费不透明,事先不说清楚,走的时候也不提醒,还把我包扯坏了,这笔账必须得算清楚!” 在何先生心里,自己明明占着理,店家不仅乱收费,还损坏他的财物,必须给个说法。 最后,民警赶到了现场。经过调解,店家做出让步,原本651元的费用,只让何先生支付180元。 可何先生依旧不依不饶,他觉得店家的收费问题和损坏物品的责任不能就这么轻易了结:“我一定要起诉他们,让他们知道消费者不是好欺负的!” 网友们看到这件事后,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调侃道:“他这哪里是来打球啊?分明是来蹭空调的吧,不然怎么打了球不给钱还这么理直气壮?” 一、费用争议是否合理?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需依法履行。若台球厅事先明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且男子无证据证明实际时长与计费不符,而台球厅监控可证实服务时长,收费或属合理;反之,若男子能举证,则可主张退费。 二、教助教时段计费合理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若男子能证明部分时段是在指导助教,并非接受服务,可主张该部分不应计费;若无法举证,台球厅按全时段计费,因在店内打球通常视为服务过程,有一定合理性。 三、商家是否存在收费不透明过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需明码标价、全面告知服务费用。若台球厅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规则,或服务前未明确告知助教费、时段费等细节,就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存在过错;若已明确告知,则不构成违法。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重庆天天630于6月1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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