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高院直播了一起离婚案件,其中涉及彩礼退还问题。男方车某与女方王某,婚前在车某家中吃了两顿饭,婚后两人只见过两次面。王某与车某结婚不到一年,就提出离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
离婚后,车某要求退还支付的彩礼和婚前购买的奢侈品,王某不同意,称“钱已经花了,我没有工作。”随后王某被法院强制带走,拘留十五天。
对此,有网友表示支持王某,说车某不给王某生活费,让王某把彩礼钱退了也说不过去,有网友说王某花了那么多钱,当然不能退,还有网友说车某这要求太过分了,高额彩礼在传统观念中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补偿,但是如今社会发展这么快,应该限制彩礼金额,甚至可以倡导零彩礼,在一些地方已经规定彩礼不得超过男方一年收入两倍。
在婚姻中,不论男女,付出的辛苦劳动应该是平等的,彩礼不应该成为男女结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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