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网友散了吧!罗同学是自己跳楼身亡的,权威通报大意是:
1、罗同学高坠身亡是自己所为。
结合视频监控,经过对现场科学缜密的侦查和走访调查,所有结论都支持和指向罗同学从楼顶坠落是自己跳楼的。
罗同学生前有过轻生言论,在2023年,9月28日,12月27日与本科期间,同学罗某微信聊天时说“不想读博了,找工作再读就要跳楼了。”
2024年5月8日下午2时,罗同学的QQ个人空间发布了一条说说,内容是“今后我死了,兄弟们陪我一把银色手术刀。”
2、罗同学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不理想。
罗同学在2014年到2019年在河南某医学院就读的本科,2021年7月开始在湘雅二医院外科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研究生期间,罗同学的综合成绩,在全年级393名学生当中,排名第258位,可以说比较靠后了,在其专业方向3人当中排名第3位,这个就更是不理想了。
而且在2022年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未通过,而该院同期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33人,未通过的只有21人,罗同学是其中之一,2023年重考时得以通过。
2024年的4月底,为该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的送交时间,但直到5月8日其坠楼前,罗同学仍然没有提交论文。
并且直到事发前,罗同学并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且在2024年4月中旬以后,其与同学室友的交流开始变得稀少,外形显得消瘦。
3、家属所反映和质疑的问题经过核查以后发现并不属实。
(1)相关部门对收到的罗同学家属寄送的包括录音等在内的举报材料,进行了逐一调查核查,没有发现所谓买卖伤害的问题,所有的获取途径都是合法合规的。
没有发现罗同学因举报而遭受迫害的情况,而且事实上,经核查,各相关单位并没有收到罗同学对其他同事的举报。
(2)在罗同学出事以后,其手机通讯记录也是正常的,呼出的3次电话记录,被查实1个为处警的民警李某为确定死者身份,使用死者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
另外2个分别是在上午10:33和10:49分,由罗同学的同学周某和辅导员李某,为了核实情况先后拨打,电话均有处警民警李某接听。
(3)罗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数据被删除一说,经核查并不存在。
罗同学出事以后,公安机关依法对他的个人物品进行了封存,并对电子产品进行了电子物证的检验,对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内的数据进行了无损的镜像备份。
而其手机和平板电脑因为设有开机密码,无法打开。
相关个人电子物品在2024年5月17日,由公安机关当面交还了家属,未对其中的资料进行修改或删除。
另外,在镜像备份的数据和云端资料中均没有发现,其家属所提到的命名为举报材料的文件夹及文件内容。
(4)关于所谓通过罗同学等研究生进行洗黑钱分赃款的质疑也不存在。
经核查情况为,罗同学所在科室给医务人员发放绩效时,确实违反了医院相关规定,存在将部分绩效先发放至多名研究生账户,然后再转至其他个别职工账户的情况。
但这与洗黑钱、分赃款没有关系,目前已经责令该医院,对该科室在绩效分配当中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涉事科室的科主任和护士长等4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4、关于罗同学坠亡以后所在医院与其家属的沟通情况。
所在湘雅二医院在事发后,已积极协助家属处理后事,并给予了人道主义慰问金,但在2024年的10月31日,其代理律师代表家属向该院提出不合理的巨额补偿要求,被医院给予拒绝。
情况通报当中还提到,自2024年9月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次前往罗同学老家与家属沟通,希望向罗同学的家属当面通报调查结果详情,但被其家属予以拒绝。
@历史看历史 以上就是此次罗同学坠楼事件联合调查组情况通报详情的大意。
这个调查报告相当的详细,包括事件的经过以及事发后的情况调查,对于罗同学家属的质疑和举报的核实,核查和调查,以及与罗同学家属的沟通过程。
目前还没有看到罗同学家属对此情况通报的回应。
但是之前罗同学家属在网络上所反馈的情况,与调查报告结论基本上是相左的,是严重不符的。
鉴于该情况通报由顶级权威媒体进行发布,所以这里边的信息可靠性还是很高的。
现在只能等待罗同学家属,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能够比较有力的佐证其质疑和观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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