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了200万巨债,突发心梗icon去世,债主多次找男子儿子,让他还钱,儿子怒
男子欠了200万巨债,突发心梗icon去世,债主多次找男子儿子,让他还钱,儿子怒吼:又不是我借的,凭什么找我要?债主大怒:你父亲留下70多万的房子,还有4.2万存款,为啥不还钱?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亮了。
老曾全名曾建国,今年刚满五十岁,是个普通的货车司机。妻子早年因病离世,留下他和独子曾国庆相依为命。曾国庆今年二十三岁,刚从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在一家汽修厂当学徒。父子俩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彼此依靠,倒也温馨。
老曾性格要强,总想着给儿子创造更好的生活。五年前,看着身边的朋友靠做生意赚了钱,他也动了心思。先是拿出全部积蓄,又东拼西凑借了些钱,在城郊盘下一个小型货运站。可惜天不遂人愿,货运站经营不善,生意惨淡,不仅没赚到钱,反而欠下了一屁股债。
为了还债,老曾不得不没日没夜地跑车拉货。有时为了多跑一趟,连饭都顾不上吃。曾国庆心疼父亲,多次劝他放弃货运站,回老本行开车,但老曾总是咬着牙说:"再坚持坚持,爸一定能把债还清。"
然而,命运的齿轮开始加速转动。去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老曾在送货途中突然感到胸口剧痛,冷汗直冒。他强撑着把车开到路边,拨通了儿子的电话,随后便失去了意识。等曾国庆赶到医院时,老曾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医生诊断为突发心肌梗死,过度劳累和长期的精神压力是主要原因。
料理完父亲的后事,曾国庆本以为生活可以慢慢回归正轨。没想到,债主们陆续找上门来。为首的是老曾生前最大的债主——同村的张大海。张大海经营着一家小型建材厂,老曾先后从他那里借了两百万用于货运站周转,约定两年内还清,利息很低。
"小曾啊,你爸虽然走了,但这债不能一笔勾销啊。"张大海带着几个手下,堵在曾家门前,语气里带着威胁,"你爸不是留下一套房子,还有些存款吗?把这些抵了,咱们的账就算清了。"
曾国庆又惊又怒:"又不是我借的钱,凭什么找我还?我爸辛苦一辈子,就留下这点东西,你们还要抢走?"
双方僵持不下,张大海恼羞成怒:"好啊,你要是不还,咱们法院见!"
没过多久,曾国庆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看着传票上的内容,他既委屈又无助,只能求助于律师。律师告诉他,这是一起典型的遗产债务纠纷案件,关键要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开庭那天,法庭气氛凝重。张大海作为原告,出示了老曾生前签署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要求曾国庆用父亲留下的遗产偿还债务。而曾国庆则辩称,自己对父亲的借款并不知情,且这些遗产是父亲辛苦积攒留给自己的,不应该用来还债。
法官仔细审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询问了相关情况后,开始援引法律条文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确指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本案中,曾国庆作为老曾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父亲价值约七十万的房产和四万二千元存款。虽然债务总额高达两百万,但根据法律规定,曾国庆只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同时,考虑到曾国庆刚参加工作,收入有限,法院认为无需为其保留特别的生活所需份额。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曾国庆在管理父亲遗产范围内协助老曾偿还借款200万元,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