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医院患者心脏还在跳就准备摘器官?反转来了! 最近台湾北部某医院闹出大新闻!一名因车祸重伤的男子,靠人工心肺机(ECMO)维持生命时,医院竟打算在他心跳未停时摘取器官,幸亏检察官和法医及时叫停。 据报道,这名男子因主动脉重创、心包膜积水被紧急送医,装上人工心肺机后仍深度昏迷。家属得知可能脑死亡后主动提出捐赠,但当医院把患者推进手术室时,检察官发现他瞳孔还有反应、胸廓在起伏,根本没达到法定死亡标准。法医当场喝止:“只要心跳还在,就是活人!”最终医院撤除人工心肺机,等患者自然死亡并观察5分钟后才完成器官摘除。 院方解释“不及时摘器官受赠者就用不了”,却引发轩然大波。根据台湾《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器官摘取必须在脑死亡或心死亡后进行,而脑死亡需经严格程序确认,且判定医师不得参与移植手术。即便患者被初步评估为脑死亡,只要心跳存在,法律上仍是活人,此时摘取器官涉嫌违法。有网友痛批:“这是把活人当器官库!” 卫生福利部门已介入调查,强调程序必须合法。医学专家指出,非病死个案的脑死亡判定存在“灰色地带”,需更严格审查。器官捐赠中心董事长李明哲认为,事件可能源于沟通落差,比如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导致无法完成脑死亡判定,家属最终同意在心脏停跳后捐赠。 这并非台湾首次出现器官移植争议。2011年台大医院曾误将艾滋病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给5人,暴露检验流程漏洞。此次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如何平衡器官供需矛盾与生命尊严?有学者建议加强第三方审查、建立透明分配机制,并提升医护伦理教育。正如网友所说:“生命的礼物很珍贵,获取方式必须干干净净。” (注:本文客观陈述事实,不涉及主观评价,内容均来自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