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水师是仅次于北洋水师的清朝第二大水师。在甲午战争中因派系成见,坐视北洋水师全军覆没而一舰不出。南洋水师的建立比北洋水师要晚一些,为筹建水师,清朝规定经费由粤海关、江海关以及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北六省的厘金内,每年提出400万两。从1875年7月到1877年6月,全部归于北洋支配;从1877年7月起,则由南北洋一家一半。截至1884年,南洋水师拥有舰船18艘,其中包括4艘排水量2200吨的巡洋舰(开济、镜清、南琛、南瑞),此外还有一艘排水量2800吨的炮舰驭远,以及10艘以上排水量1000吨的战舰,总吨位为21687吨,达到1894年北洋水师总吨位的三分之二。如果南洋水师能够和北洋水师合力抗敌,即便还是输,也一定会让日本联合舰队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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