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院的刘翔峰服刑17年后出来只能做保安?收废品?靠儿子吗?没想到,有人说,他服刑17年出来后67岁,刚好可以办个退休,靠拿退休工资生活,一样过得滋润,晚年生活并无影响!因为他在服刑前已经51岁了,作为湘雅这种大医院的高福利医生,早就交满了15年的社保了,牢里出来一样有退休工资拿,作为湘雅退休的工资还不会低!
这话听着就让人觉得别扭。先不说刘翔峰当初做的那些事有多损——拿肿瘤病人当摇钱树,没病说有病,小病说成大病,赚的全是带血的钱,这种人配谈退休待遇吗?单说法律层面,公职人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违法犯罪,能不能保留退休工资,可不是简单算“交满15年社保”就行的。
咱都知道,医生这个职业不是普通岗位,尤其是大医院的医生,拿着高福利,靠的是救死扶伤的职责和患者的信任。可刘翔峰呢?他把这份信任当成了捞钱的资本,给患者带来的痛苦没法用金钱衡量。现在有人说他“退休工资不会低”,这不是在打法律的脸吗?法律对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有明确规定,像这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触犯刑法的人,单位早就该依法处理了,别说退休工资,说不定连公职都早就开除了。
就算按社保来算,一般人交满15年退休能拿工资,但如果是因为犯罪被判刑,在服刑期间是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而且很多单位对于犯罪的职工会解除劳动关系,一旦解除,社保的缴纳情况也会受影响。更关键的是,从道德层面讲,一个靠伤害病人发家的人,就算真能拿到退休工资,花着那钱心里能踏实吗?老百姓心里能服吗?
刘翔峰被判17年,是法律对他罪行的惩罚,这惩罚不仅是坐牢,更该是对他不当所得的彻底清算。要是让他出狱后还能靠着过去的“身份”拿高退休工资,那才是对那些被他伤害的患者最大的不公。法律和道德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大家也都盯着呢,绝不能让违法者在任何方面占到便宜。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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