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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自己惯的!”近日,重庆,一位月薪4000元的单亲母亲,为了哄儿子开心,花费

“都是自己惯的!”近日,重庆,一位月薪4000元的单亲母亲,为了哄儿子开心,花费5600元买了苹果手机,仅过半个月,儿子小曾就拿这部手机换了一辆2000元二手摩托车,母亲气坏了,直接指责店主欺骗未成年人说什么都要将手机要回来。

未成年人消费纠纷的核心在于法律效力认定,《民法典》明确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交易需监护人追认。

小曾用手机置换摩托车的行为显然超出其认知范围,交易应属无效。但实践中存在执行难题,商家常以“无法判断年龄”为由抗辩,而手机等物品转卖后难以追回。

类似案例中,北京四中院曾判决17岁少女充值45万元打赏主播的行为无效,但因平台审核疏漏与家长监管缺失并存,最终仅退还24万元。

商家责任认定存在明显分歧,法律要求经营者对未成年人交易保持审慎义务,但具体标准模糊。上海某网络公司因未有效审核14岁用户身份,导致21.7万元消费纠纷,最终全额退款。

而南京某化妆品商家因未成年人使用“成年化表述”购物,仅对未拆封商品退货。这种差异反映出行业监管的碎片化,部分平台仍通过简单用户协议规避责任,未落实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

家长监护缺失是事件重要诱因,杨女士明知经济能力有限仍满足儿子高价需求,与程某甲父母疏于监管女儿网络消费如出一辙。

检察机关在类似案件中多次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加强零花钱管理、支付密码保护等具体措施。

但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面临更大困境,重庆刘先生12岁儿子盗用母亲手机消费6万元案例显示,务工家庭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异常。

技术漏洞加剧了监管难度,未成年人通过盗用成人账号、代充值服务绕过防沉迷系统已成普遍现象。

某娱乐平台虽设置消费限制,但仅凭电话确认就解除17岁用户的打赏权限,暴露审核机制的形式化。

更隐蔽的是二手交易场景,如小曾案例中,摩托车店主未留存身份证明即完成置换,事后难以追溯。电商平台对游戏账号买卖的放任,进一步削弱了防沉迷系统效力。

纠纷解决呈现“调解优先”特点,金山法院处理11岁少年购买3000元盲盒案件时,因商品已拆封,最终协调商家退还盈利部分;南京化妆品纠纷也以部分退货妥协收场。

这种折中方案虽具操作性,但缺乏统一标准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检察机关正尝试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高发平台,以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改,上海某区检察院就曾促使网络公司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虚拟财产返还面临现实障碍,游戏道具、直播打赏等数字消费一经使用即与账号绑定,即便法院判决无效,平台也常以“虚拟物品损耗”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9岁儿童充值1万元买游戏道具案例中,企业最终仅退还部分款项,反映出法律与技术现实的冲突。相比之下,实体商品如摩托车、化妆品尚有残值评估空间,但二次销售折价仍会造成损失。

深层矛盾指向消费教育缺失,盲盒经济刺激下,11岁少年为抽“稀有卡”花费上千元,暴露出未成年人攀比心理与财商教育的脱节。

学校与家庭更关注学业成绩,却忽视“零花钱管理”“支付风险”等实用技能培养。部分家长甚至将手机作为“电子保姆”,变相鼓励了非理性消费。

行业自律与监管亟待强化,北京互联网法院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网络纠纷集中于充值打赏、网购、人格权侵权三类,但平台内容审核、投诉机制仍显不足。

专家建议强制推行“动态核验”,如在频繁充值环节触发人脸识别,同时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跨平台消费。目前部分电商已试点“未成年人专区”,但内容吸引力不足导致收效有限。

法律完善需要更精细的设计,现行法规对“大额消费”金额标准、虚拟财产折价等关键问题缺乏界定,导致司法裁量差异。

有法官建议参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划定基准线,但农村与城市消费水平差异又带来新问题。检察机关推动的“支持起诉”机制虽能帮助弱势家庭维权,但更需从源头建立预防体系,如强制消费限额、延时到账等功能。

信源:重庆天天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