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40 多岁的陈某,在妻子孕期玩起了“双面人生”。妻子安心养胎,满心期待新生命降临,他却背着妻子在外发展“新恋情”。谁能想到,生活的意外紧随而至,女儿早产,急需大笔医疗费用。此时的陈某,没走正途去解决困难,反而把“歪脑筋”动到了情人身上。
他编造身份和投资项目,从情人那儿骗来 6 万元。这钱一部分用于支付妻女住院费、操办女儿满月酒,还拿出 3 万现金交给妻子。东窗事发后,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一万元。
他的行为着实让人愤怒又困惑。说他花心,他心里似乎还惦记着妻女;可他出轨又诈骗,无疑是道德和法律双重层面的错误。这样的男人,到底该如何评判?是该重点谴责他的花心出轨,还是更应批判他的欺诈行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