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前告知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前告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下列驾驶人(名单附后)因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进行公告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如对本机关认定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