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女匪程莲珍被俘,谁料毛主席知道后,却诙谐地说:“大西南竟然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人家诸葛亮敢七擒七纵,我们为什么不敢来个八擒八纵?不如放了她,不能一擒就杀。”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953年春天,贵州女匪首程莲珍被解放军抓获,这位布依族妇女出身于长顺县山寨,自小聪明伶俐,身材高挑,皮肤白净,是寨里人公认的美人。 二十岁时,她嫁给当地一个有钱的地主陈正明,成为二房,丈夫待她甚好,生活富足,陈正明家大业大,为了让她学会保护自己,还亲自教她骑马打枪,她学得很快,尤其擅长双枪射击,练就了过硬的本事。 婚后四年,陈正明因病去世,程莲珍年仅二十四岁,带着家产独自生活,家中一些亲戚和外人开始对她的财产打起主意。 一次土匪夜袭,她亲自带领家丁还击,用双枪打退了来犯之敌,一时间名声大振,被人称为“陈大嫂”。 后来,她嫁给国民党残部出身的罗绍凡,对方家中人是土匪,与政府作对,在动荡的时局中,程莲珍被卷入其中,被推为队伍中的一名女头目。 她骑术高超,枪法精准,在布依族人中有一定声望,因此被赋予指挥小队的权力,由于战乱频繁,国民党溃败,她随罗家兄弟上山落草为匪,在山中活动了数年。 1950年,她参与组织攻击县城的行动失败,只身逃脱,从此隐姓埋名,在偏僻乡村躲藏。 1953年,解放军根据情报,在一个村寨中将她抓获,消息传出后,地方震动,她的名声在民间流传已久,不少人认定她罪行不轻,应当严惩,但省军区对此案持不同看法。 程莲珍虽然参加过反政府武装,但未造成平民伤亡,部分事迹仍停留在传说层面,她在少数民族中有影响,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引起误解。 西南军区将此案报送中央,当时西南军区副司令李达进京汇报工作,顺带提及此事,毛主席听后提出一个独特的观点,他认为,土匪问题不仅是军事问题,更是民族团结问题。 他提到历史上的“七擒孟获”,主张通过多次宽容感化敌人,他表示,这样一位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如果只抓一次就杀,容易伤害人心,不如留她一命,看她是否真能悔过自新。 这份指示传回贵州后,当地军政机关召开会议,最终决定不处决程莲珍,6月5日,在一场公开大会上,她被当众释放,这一决定引起很大震动,现场不少人目瞪口呆,但也有少数布依族群众在底下鼓掌。 获释之后,程莲珍返回山寨,在政府引导下,她主动提出参加剿匪工作,她亲自到一些藏匿匪徒的山洞,面对昔日旧部讲述自身经历,宣传国家的政策和宽大处理的诚意。 在她的劝导下,一个月时间内有二十多人下山投降,她还带着解放军搜山,抓获了一些拒不投降的顽匪。 1957年,程莲珍被安排到县城工作,后来又被推举为县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地方事务,虽然她早年的经历颇具争议,但在实际行动中,她确实为稳定地方治安、协助政府争取少数民族群众做出了贡献。 程莲珍晚年一直生活在长顺,生活平静,她多次向身边人提起当年获得释放的情景,每次都说,是毛主席给了她一条命,她没有再参与任何政治组织,也没有再犯过错,1998年,她在家中去世,享年七十六岁。 她的一生波折不断,从山寨少女、地主妇人、土匪头目,到剿匪队员、政协委员,是一段不寻常的历史,国家在处理她的问题上,表现出极强的策略性和政治智慧。 以宽带严,以理服人,在那个年代起到了积极作用,程莲珍不是被神化的人物,也并非一无是处的恶人,她被保留下来,是为了更好地团结人心,她的经历,也成为民族政策和社会治理中一次成功的尝试。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源:「共和国记忆」最高特赦,毛泽东“钦点”释放的贵州女匪首程莲珍——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