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陈某常去足浴店放松,偏爱某位女技师。某日该技师休班,足浴店未告知私自换人。陈某睡着后发现不对,怒打经理被拘6天。出来后陈某怒告足浴店欺诈,索要退一赔三。法院审理后,仅判足浴店退199元按摩费,其余诉求驳回,此事令人唏嘘! (来源:裁判文书网) 说起这事,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陈某平时工作累了就喜欢去足浴店放松放松,特别是点名要那个手法好、长得又漂亮的女技师服务。每次去,他都得提前预约,生怕去晚了抢不到。 当天,陈某照例去了足浴店,结果发现那个女技师休班了。足浴店也没提前跟他说一声,直接就给他换了个技师。陈某当时也没多想,想着换就换吧,只要能放松放松就行。 可谁承想,陈某刚睡着没多久,就感觉不对劲了。那力道,那手法,跟他平时享受的完全不一样。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一看,哎呀妈呀,这哪是平时那个漂亮女技师,分明是个又老又丑的大妈! 陈某当时就火了,觉得自己被足浴店给骗了。他拒绝付款,还跟经理吵了起来,一激动还动手打了经理。报了警后,陈某被拘留了6天。 陈某出来后,越想越气,觉得足浴店这就是欺诈行为。他一纸诉状,把足浴店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陈某因足浴店未提前告知其更换技师而感到不满,进而拒绝付款并动手打经理,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动手打人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因此被拘留6天是合理的行政处罚。 而足浴店在未告知陈某的情况下私自更换技师,虽未直接触犯刑法,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然而,陈某要求的“退一赔三”属于惩罚性赔偿,需满足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法定条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足浴店虽未尽告知义务,但不足以构成欺诈,因此,仅支持退还实际消费的199元按摩费,驳回了其他诉求。 陈某虽然有点冲动,但足浴店的做法也确实不地道。你既然换了技师,总得提前跟客人说一声吧? 不然客人花了钱,却享受不到想要的服务,能不生气吗?所以,做生意还是得讲诚信,别想着糊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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