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女子婚检查出艾滋,不但瞒着丈夫,还要求医生保密,结果把老公也感染了,男方得知真相后情绪崩溃,怒怼医生,将其告上有关部门,导致医生被停职。
网友:连告知都不能告知,那婚检有什么用?
根据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生只能将检测结果告知患者本人,不得私自通知他人,包括亲属和配偶。
这么看,医生确实没错,反倒是被当了“替罪羊”,但问题也很明显:一方隐瞒病情,另一方却毫不知情地步入婚姻,甚至因此感染,这谁来负责?
网友对此非常有争议,有人说:医生应该灵活处理!可让医生违反法律,一旦被投诉又说人家泄露隐私,到头来两头不是人。
还有人觉得病人更可恨,明知自己有病还不说,这完全是在肆意报复!
从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初衷是保护个人隐私,但现实中,一旦涉及像艾滋病这种严重传染病,隐瞒病情就是对结婚对象的健康不负责任。
尤其是伴侣之间,很多信息隐瞒之后带来的后果,不是一句“我不知道”就能解决的。
所以说现在是不是应该重新审视婚检制度?
比如设立“婚前传染病必须主动告知义务”,或建立一个婚检结果互知机制,最起码不被蒙在鼓里。
结婚是人生大事,婚检不是形式,也不该是一个人的事,别再让医生背锅,也别让不知情的人承担无法挽回的后果。
这个制度该补补漏洞了。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