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吗?在工地受伤,即使保险公司说您“不在名单上”,您依然可能有权利拿到赔偿!这个案子里藏着两个关键法律问题,可能跟我们中老年人、打工人息息相关,您可得仔细听好了! 廖师傅是广州某工地的通风管道安装工,2021年他在施工时被钢筋夹伤左手,鉴定为九级伤残。工地总包公司曾给工人买过团体意外险,保额40万/人。但当廖师傅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合同里写的被保险人是5个人,你不在名单上,我们不赔!” 本案争议焦点一:“不在名单”=“不用赔钱”? 马律师认为,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根据《建筑法》第 48 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强制性保险。原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强调,被保险人范围必须覆盖工程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临时工,而不是仅限名单上的几个人。保险公司用“名单不符”拒赔,本质是逃避责任!如果只有名单上的人能赔,那建筑工地那么多流动工人,万一受伤了,企业不配合提供名单,工人是不是就活该拿不到赔偿?这显然违背了法律设立 “建筑意外险” 的初衷 —— 保护一线劳动者! 法院怎么判?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观点,认为:建筑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应作广义理解,只要在工地上实际施工的人,哪怕没签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是被保险人。廖师傅有工伤认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书,证明他 2021 年 8 月起就在该工地工作,妥妥属于被保险人范围。敲黑板了:中老年人打工时,哪怕没签合同,只要能证明在工地干活(比如工资流水、工友证言、工牌),出事后就有权索赔!保险公司拿 “名单” 卡人,不合法! 本案争议焦点二:超过 2年时效,就不用赔了? 保险公司说:“事故是 2021年12月发生的,你2024年1月才来理赔,超过《保险法》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赔不了!” 马律师告诉大家,诉讼时效从“知道能索赔”开始算,不是受伤当天!根据《保险法》第 26 条规定,索赔时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之日起2年”。廖师傅的情况:他2022年4月拿到伤残鉴定书,2023年8月开始和保险公司沟通理赔所需材料,对方还发了 “理赔资料清单” 给他。这说明廖师傅一直在积极维权,不是 “拖到过期”,而保险公司呢,反复以“资料不全”拖延时间。最后法院认定:从2023年8月沟通时,时效才“中断重新计算”,因此完全在2年期限内! 马律师提醒:遇到保险公司“踢皮球”,一定要留证据!微信记录、电话录音、快递单都能证明你“没放弃索赔”,时效就不会过期! 案件结果:8 万元赔偿 + 1956 元鉴定费,全部拿下! 廖师傅的伤残鉴定费1956元,保险公司说:“合同没写要我们付!”根据 《保险法》第64条:“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为查明损失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简单点来说, 保险公司拒赔导致受害人额外花钱,这钱当然得他们出! 最后给中老年人3点维权建议: (一)打工时先确认:工地有没有买 “建筑意外险”? 根据规定,没买意外险的工地,连施工许可证都拿不到。你可以问包工头、看工地公示栏,或者直接打 12345 电话举报。 (二)受伤后第一时间做 3 件事: 1. 申请工伤认定:找当地人社局,免费办理,最长不超过 1 年(廖师傅就是受伤后 1 年多申请的,依然有效); 2. 保存证据: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现场照片、就医记录,缺一不可; 3. 联系律师:别觉得“打官司贵”,很多劳动纠纷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风险代理。 (三)跟保险公司沟通时,记住“2 个不要”: 不要口头承诺:所有理赔要求,必须让保险公司书面告知(比如微信文字、邮件、纸质函件); 不要轻易签字: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拒赔通知书》时,先找律师看清楚内容,别随便签收或放弃权利。 廖师傅的案子不是个例。这些年,我见过太多企业和保险公司利用劳动者 “不懂法” 的弱点,用 “名单漏洞”“时效陷阱” 来逃避责任。但记住: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尤其是农民工、中老年人这些弱势群体。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问题,别害怕、别放弃,保存好证据。8万赔偿金背后,是法律对普通工人的硬核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