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货场的意外:谁来为受伤的货车司机买单?
山东省临沭县的一个普通货场,一场意外事故引发了关于责任与赔偿的法律纠纷。李某根是一位货车司机,2024年1月24日,他通过运满满平台接到了一份从临沭县石门镇小冲村到兰陵县车辆镇的运输活。当天下午,他驾驶着六米八高栏货车来到了陈某华经营的草场准备装货。然而,就在装卸货物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李某根爬上货车的高栏,准备打开侧边栏以便装货。这时,操作传送带的刘某荣按照要求调整传送带的高度。突然,传送带失控,与高栏发生碰撞,随后砸向了李某根。李某根从高栏上跳下,却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当场无法动弹。幸运的是,他还保持着一丝意识,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录下了当时的视频。货场员工随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李某根被紧急送往医院。
经过检查,李某根被诊断为多处横突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他在医院住院治疗了6天,花费了4664.66元的医疗费。由于临近春节,医院建议他回家静养恢复。出院后,李某根又花费了262.32元购买药物。为了确定自己的损失,他还委托了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了鉴定。
然而,当李某根向陈某华和刘某荣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陈某华和刘某荣都认为,李某根的受伤是由于他自己的操作不当导致的,与他们无关。他们坚称,刘某荣在操作传送带时完全按照规范进行,没有任何过错。陈某华还表示,刘某荣是他的雇员,即使需要承担责任,也应由他来承担。
无奈之下,李某根将陈某华和刘某荣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4918.24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仔细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和陈述。通过调取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法官发现,事发时在场的人员都证实了传送带与高栏发生了碰撞,而李某根是在传送带碰撞后从高栏上跳下受伤的。法官指出,刘某荣作为传送带的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李某根作为货车司机,忽视安全从车辆外侧爬上高栏,且在发生碰撞时选择跳下,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法官酌定陈某华和李某根对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
对于李某根的各项赔偿请求,法官逐一进行了认定。李某根的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157675.92元。根据责任比例,陈某华应赔偿李某根79337.96元,扣除已经垫付的3413.6元,还需赔偿75924.36元。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华赔偿李某根各项损失共计75924.36元,驳回了李某根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