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定地认为,“多半袋面”就是一个错误】#羊晚快评# 近日,有多位网友发帖称,白象“多半袋面”系列产品背后包装上显示,“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网友讽刺道:“买的时候以为是‘多半袋’面,买回来后才发现是‘多半’袋面,每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白象食品道歉##白象就多半发声明#
我们注意到,在后续跟进中,诸多媒体报道了“白象紧急致歉”。但是,拜托,人家发的是矜持的“声明”,内文更加表述是“郑重声明”。致歉是一种态度,声明是另一种表情,我们千万不要自作多情,居然要从笑里藏刀中读出什么风情月意。
这样的商标究竟合不合法,作为门外汉,在下未敢妄议。但它不合乎情,亦有悖于理,大抵是不争的事实。有律师表示,“多半”或存在误导性使用商标的嫌疑。
白象在声明中说,“始终以消费者为本,回应消费者的关心关切,这是我公司的经营原则”。若说注册“多半”这样的商标,也是出于“始终以消费者为本”,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这未免太低估大家的智商,难道我们看上去就真的那么好糊弄吗?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说:“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是创造利润。”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亚当·斯密说:“我们每天早上能够吃到新鲜的面包,不是出于面包师的仁慈,而是由于他的贪婪。”西方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虽然屡遭诟病,但这些经典论断放在今天依然有其借鉴意义。企业要生存、要逐利,这无可厚非。但是逐利的过程也要经得起审视,要遵循基本的经济活动伦理。
起名“多半袋面”,无非是希望以走捷径的方式扩大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竞争是好事,一个市场,倘若全然没有竞争,那么这个市场就不会有活力,社会就不会有进步。但竞争的抓手在于练好内功,就泡面市场而言,一款产品能否占据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因素很多,但最后总还是归结于产品的分量、口味、食品安全等核心要素。玩文字游戏混淆视听,也许会有短期功效,可是竭泽而渔,其能久乎?
有人说此前“壹号土猪”“山里来的土鸡蛋”等等,玩的都是同一个套路,“多半袋面”既不是吃螃蟹者,也不会是商标擦边的终结者,所以大可不必较真。但所谓的法不责众,无形中只会助长群体作恶的气焰,个体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己不会被单独识别的感觉,从而无限放大其恶意。这是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早就告诉我们的。
因此,我们更要坚定地认为,“多半袋面”就是一个错误。(羊城晚报评论员:林如敏;编辑:岑杰昌;审签:艾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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