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进山捡蘑菇,竟然发现一大片野生雪莲,顿时心生邪念,一次性将44株雪莲都采了,回家把雪莲晒成干,然后挂在网上贩卖,最终以每株150元价格卖了出去,但没过多久,警察就找上了门。 原来,男子明知雪莲是保护植物,心里也犯嘀咕,知道这东西不能碰,可转念一想:“这么偏的地儿,挖几棵谁能发现?” 掏出小铲子就开始挖,足足装了半麻袋。回家晒干后,他把雪莲挂到二手平台上,没几天就有买家找上门。俩人讨价还价半天,最后 2000 块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买家收到雪莲就不干了,嫌弃品相太差,要求退款。这人觉得钱都到手了,哪能退回去?直接把买家拉黑。没想到买家也是个较真的主儿,转头就报警举报。 警察顺着线索找上门时,他还在嘴硬:“不就卖点花,至于这么小题大做?” 法院直接判了:野生雪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私自采挖、售卖都犯法,直接判三年。 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说:“2000 块钱换三年自由,这买卖血亏!” 也有人夸买家:“干得漂亮!保护野生植物就得这样不留情面。” 老话说 “贪小便宜吃大亏”,这话搁这儿再合适不过。雪莲被网友戏称为 “牢底坐穿花”,真不是开玩笑。《刑法》白纸黑字写着,动国家保护植物就是触碰法律红线。 但凡有点法律常识,也不至于这么蠢。 雪莲生长在天山等高寒地带,对环境要求极高,从发芽到开花得熬上好几年。过度采挖不仅破坏高山生态,还可能让这些珍稀植物灭绝。古人说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大自然的馈赠不是无限的,要是人人都像这人一样乱采乱挖,以后子孙后代还能看见雪莲吗? 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在野外看见珍稀植物,第一反应应该是保护,而不是想着怎么变现。就像老话说的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心存侥幸只会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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