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血管瘤拒绝上夜班被公司开除了,获赔12万
据零距离报道,魏某在江苏昆山一家公司做操作工,前段时间他因被诊断为“血管瘤”、“脑血管畸形”并持有医嘱“避免熬夜,注意休息”,向公司申请不再上夜班。
公司拒绝其请求,坚持要求其继续白班和夜班两班倒。
在魏某因身体原因多次缺勤夜班后,公司以其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事儿让我想到,有些公司总把“人性化”挂嘴边,真碰上员工特殊情况就装聋作哑。
前阵子听说隔壁厂子有个大姐腰伤复发,医生让少搬重物,领导嘴上说调岗,结果转头安排她去搬货,气得大姐直接辞职。
其实员工身体亮红灯的时候,企业哪怕稍微退一步,比如调个岗、改个班次,既能留人又能攒口碑,硬刚到底最后还不是两败俱伤?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