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凌晨2时,一辆警车行驶在玉门前往瓜州的路上。这是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玉门市带回被执行人杨某。
5月26日22时左右,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玉门市公安局玉关路派出所电话,称被执行人杨某已被控制。执行干警根据院里安排,第一时间前往派出所带回杨某。
杨某涉执行案件较多,案件总标的达几十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杨某家中均未找到其人,杨某也不接电话,故意躲避执行。法院只能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并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对杨某进行临时布控。
被执行人杨某临控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杨某主动联系亲朋,当天下午履行了两起执行案件的法律义务。(刘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