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以前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怕罪犯狗急跳墙杀害妇女儿童,因此,很少使用死刑。 如今情况

以前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怕罪犯狗急跳墙杀害妇女儿童,因此,很少使用死刑。 如今情况不同了,拐卖妇女儿童已经不仅仅是卖掉了,有很多都被残害了?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再有这种顾虑了? 应该重新修改法律,对所有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以及这条利益链上的所有人员和受益者,全部从重,从严,从快处理才行。网友们同意我的观点吗?

评论列表

你是我的女人
你是我的女人 106
2025-06-06 21:33
现在拐人,都是奔着器官去的,必须死刑

用户10xxx15 回复 06-12 00:28
死刑太便宜了,诛族把

邮政杨桂
邮政杨桂 81
2025-06-05 10:26
那有什么拐卖妇女,都是绑架勒索,我的女人和孩子不是物品,不需要你来定义为卖。所以这个行为,判死刑是一定。

风云起天甭地碎 回复 06-11 06:54
女人不是物品 那彩礼算什么

吻白云 回复 风云起天甭地碎 06-11 10:37
找到一个扛精,你和他讲天,他和你讲地。说拐卖卖器官的事居然能扯到彩礼,彩礼频道去相亲吧。

阿玮
阿玮 54
2025-06-05 10:10
拐卖妇女儿童罪不杀威慑不了为财而生的人,如果贪污100万以上的可以判处死刑的话,大概敢贪污的人要少的多吧
用户16xxx28
用户16xxx28 39
2025-06-09 21:17
抓一个枪毙看谁敢,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用户82xxx07
用户82xxx07 35
2025-06-10 07:34
所谓的的怕不过是想给这类犯罪留下生存空间,让这类犯罪能发展壮大更能危害中国人民的生存发展,恐怖组织都不怕会怕人贩子,这是多么荒唐的理由
还没想到好呢称
还没想到好呢称 35
2025-06-09 23:44
应该买卖同罪,从严从重判刑
用户24xxx35
用户24xxx35 34
2025-06-11 21:08
听君一席话,胜听一席话!
寸土不让
寸土不让 30
2025-06-07 06:35
不处决买家,光杀人贩子根本解决不了人口买卖的罪恶。
姓陈的
姓陈的 26
2025-06-06 03:00
前怕狼后怕虎的没用,抓一个毙一个,买卖都毙,器官贩子毙,把他们家里所有人全拉进各种黑名单
东和
东和 22
2025-06-06 17:23
在民间,拐卖者被抓到的惩戒是被挖双目。
陆上大老虎江中小白龙
陆上大老虎江中小白龙 19
2025-06-10 08:56
买卖同罪就行了,别说那些没用的。

亦文 回复 06-11 23:02
同罪?都判3年吗?

有果必有因
有果必有因 15
2025-06-09 21:59
两难,不死罪 多少还有一线希望。死罪的话,参考边境毒贩。

林浩 回复 06-10 17:09
你广东是人口买卖高风险区,特别小孩

指间沙 回复 06-11 20:34
一线希望才多少?100个里面活50个,死50个?如果买家买家都枪毙,那么人贩子就会少好多,从100个降到20个,就算20个全死了,那也比50个少。对于整体而言,肯定是更好的选择,当然了,具体到那些被牺牲的人而言,这就不好说了。

将夜
将夜 14
2025-06-09 22:54
网以前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怕罪犯狗急跳墙杀害 妇女儿童,现在拐卖儿童都是要器官!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13
2025-06-10 04:03
该重的轻判,该调解的重判,本末倒置
迷惘。。
迷惘。。 12
2025-06-10 12:27
拐卖等同杀人,买卖同罪,也就是我买给你孩子,两个都得死,当犯罪等同死刑时,拐卖这行当可能就消失了。
竹韵
竹韵 10
2025-06-09 03:54
太同意了,还建议买卖同罪。
用户46xxx80
用户46xxx80 8
2025-06-10 10:09
个人观点,如是,凡涉案人员,知情不报者皆枪毙,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三更一勾帘下斜
三更一勾帘下斜 8
2025-06-10 09:31
[裂开]什么逻辑?不应该是,怕死刑,所以不敢拐卖吗?
梦魇之痕
梦魇之痕 7
2025-06-10 17:17
同意,但是要必须是真拐卖才行,而不是简简单单的性质符合被拐卖,实质却是诈骗。就比如好多越南女的跟人贩子约定好分成,找家人把自己卖了,然后跑路继续这种操作,买人的还以为是花的聘礼娶媳妇

梦魇之痕 回复 06-10 17:19
法理上买卖同罪,道理上是被诈骗

晨风
晨风 6
2025-06-06 03:42
不想说话
张伯
张伯 6
2025-06-10 11:32
杀!不杀不平民愤。
用户77xxx33
用户77xxx33 6
2025-06-10 11:22
连坐挺好的干嘛取消了
磊子
磊子 6
2025-06-10 08:14
应该诛三族!
来自星星的大橘喵
来自星星的大橘喵 5
2025-06-07 10:01
可可西里
可可西里 5
2025-06-10 01:45
买卖双方都突突处理
是梦终空
是梦终空 5
2025-06-09 03:52
给买家判死刑才管用
surgeon(皇甫冰蓝)
surgeon(皇甫冰蓝) 5
2025-06-10 15:50
买卖同罪,一律死刑,这样才能有效震慑。
舞步起
舞步起 5
2025-06-12 01:11
被拐卖掉的能找回就找回,找不回的只能被牺牲掉,对人贩子执行死刑是为了杜绝以后的拐卖发生
用户10xxx92
用户10xxx92 4
2025-06-07 12:29
拐卖儿童的可以枪毙[哭着笑]
菜ゞ尐白
菜ゞ尐白 4
2025-06-11 10:38
[抠鼻]这条还是参考小日子的吧!
✿.丶悲傷
✿.丶悲傷 4
2025-06-11 12:43
采生折枝这种情况,必须判死刑,这都是轻的,恢复剥皮萱草
LBB
LBB 4
2025-06-10 10:33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折磨至死
古成风
古成风 4
2025-06-10 19:59
人贩子必须人人得而诛之
用户17xxx58
用户17xxx58 4
2025-06-10 11:35
诛三族,你看还有没有人敢
居士很忙
居士很忙 4
2025-06-10 07:37
人牙子的生意可是贯穿人类历史的,从原始社会到如今,经久不衰,应了那一句,砍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干。
用户84xxx63
用户84xxx63 4
2025-06-11 16:05
保护人质的话 没伤人的人贩子 这么判还有个说法 已经都伤过人的 不是应该直接淹死在化粪池么?
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 4
2025-06-11 11:52
早该执行死刑了!!!
用户13xxx36
用户13xxx36 4
2025-06-11 22:41
利益链都判死刑
老纳观点
老纳观点 4
2025-06-11 17:56
凡拐卖儿童的,应该参照卖毒品的,判死刑!
招财猫喵
招财猫喵 4
2025-06-11 07:41
这点就要佩服小日子,真杀人贩子。
驻倭华军
驻倭华军 3
2025-06-10 11:25
我一直支持凡是沾了的都一块死刑
用户10xxx22
用户10xxx22 3
2025-06-11 10:30
死刑太轻松了,应该十大酷刑全都尝一遍
海中之豚
海中之豚 3
2025-06-10 13:44
抓住就枪毙,还要想吗?
Rick
Rick 3
2025-06-11 11:02
强烈支持重新立法从重处罚人贩子,杀千刀的
平平安安
平平安安 3
2025-06-10 19:19
以前是拐卖,还有解救希望。现在拉到泰国缅甸,割腰子啊
有来有去
有来有去 3
2025-06-11 07:34
同意
寂寞Fire
寂寞Fire 3
2025-06-10 07:40
不是有个大妈判刑了吗,次日执刑那种
白戈
白戈 2
2025-06-07 07:03
根据拐卖的人数,量刑上叠加。
UC网友12XXXX4927
UC网友12XXXX4927 2
2025-06-11 10:10
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也就那么一小部分人,杀了就没了,有什么好顾虑的
用户11xxx41
用户11xxx41 2
2025-06-11 16:28
捉了就死刑身上可用器官全部强制捐献出来用于社会赎罪
墨竹
墨竹 2
2025-06-11 07:23
对,判死刑
用户10xxx05
用户10xxx05 2
2025-06-10 09:19
同意
33个带电小球
33个带电小球 2
2025-06-10 18:29
枪毙太便宜这些畜生了。你卖别人器官就应该赔偿人家器官。数量不够死了活该。
BP机只买金菠萝
BP机只买金菠萝 2
2025-06-11 14:36
这玩意一般团伙作案,如果没出人命,所有主犯随机枪毙一个。
BP机只买金菠萝
BP机只买金菠萝
2025-06-11 14:56
我认为现在的拐卖的犯罪认定有问题,因为拐卖比拐骗判的重,那么只要拿不出卖孩子的人收钱的证据,那就定不了拐卖——之前就有一个现实案例。而如何证明收钱了,买方作为从犯和重要证人就比较重要了。因此,在拐骗案中,将收养方定义为主犯,定格判罚;在拐骗案中定义为从犯,如果提供交钱的证据则算立功表现,适用缓刑那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了。
Tt
Tt
2025-06-12 04:48
拐就死,对标贩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