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2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
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上月末回购进展。浙江万安科技于2025年5月12日首次实施回购,截至5月3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1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2.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0元/股,支付金额为10,957,721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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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回购时间
2025年5月12日
截至5月31日回购股份数量
900,000股
占总股本比例
0.17%
最高成交价
12.37元/股
最低成交价
12.00元/股
支付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10,957,721元
回购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方面有严格限制:1.时间限制: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2.集中竞价交易要求: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依据市场及资金安排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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