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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女子在水果店工作,干了40天,只挣了720元,还有220元工资被拖欠的

陕西榆林,女子在水果店工作,干了40天,只挣了720元,还有220元工资被拖欠的,一开始老板说是财务搞错了,下个月补发,可是过了几天,老板就把她调到外地的一家店,女子不愿意去,老板就以此开除她,不给她220元工资,女子便举报该店,切烂果摆果盘卖给顾客,或者送给顾客。

据点时新闻6月3日的报道,事情发生在榆林一家水果店的女店员身上,她在店里干了40天,每天工作时长常常高达14个小时,这么拼命,到手的工资却只有区区720块。

更气人的是,老板还以各种理由拖欠了220块,起初,女店员去问,老板轻描淡写,说是财务算错了,下个月补。

这话听着还行,谁知变故来得快,没过几天,老板突然要把她调到外地的分店去,这份工本就薪水微薄,她当初选这儿,图的就是离家近方便照顾,这突如其来的异地调动,她自然一口回绝。

不成想,老板竟以此为借口,直接把她给辞了。工资没结清,人还被炒了鱿鱼,这下彻底点燃了她的怒火。

忍无可忍,她选择了一个最具冲击力的方式维权——举报!举报水果店长期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用烂水果做果盘,要么卖给顾客,要么当“福利”送给老主顾。

这事儿一上网,立马炸开了锅。大家不仅关注事件本身,更把目光投向了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

先说说这位女店员的遭遇,活脱脱就是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一面镜子,每天14小时,连干40天,就算加上那拖欠的220块,总共才940块。

这薪水,别说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简直是对人付出的严重不尊重。老板先是口头承诺补工资稳住人,接着又用不合理的调岗来“考验”,员工一拒绝,顺势就辞退。

这真实目的,很难不让人怀疑就是想赖掉那点工资。这种操作,无疑是公然侵犯劳动者权益。再说,员工明确拒绝不合理的异地调岗,老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本身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雇。

女店员完全有权追回欠薪,并就违法解雇主张赔偿。可现实中,多少像她这样的普通打工者,面对这种情况,往往因为维权成本高、耗时费力,最后只能忍气吞声,反而助长了一些老板的嚣张气焰。

如果说克扣工资、违法辞退已经让这位老板的形象打了对折,那么女店员随后爆出的猛料,则直接踩了公众的另一条红线——食品安全。

按照女店员的说法和她留存的视频证据,这家水果店竟然堂而皇之地把那些已经腐烂、散发臭味的水果进行“二次创作”。

领导要求她们,把水果烂的部分切掉,留下看着还行的部分,做成精美果盘,或者直接卖,或者当人情送。

女店员自己也说,干这活儿时内心很痛苦纠结,知道这些“美化”过的烂水果,顾客吃了很可能要出问题,她的担心不是多余的,烂水果里早就可能滋生了大量细菌、霉菌,就算切掉看得见的烂处,剩下的部分也可能被污染,吃了轻则肠胃不适,重则不堪设想。

这种行为,摆明了就是践踏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法律上讲得很清楚,《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向经营者索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算。

这意味着,不管是买到还是获赠了这些烂水果果盘的顾客,都有权依法维权。更让人发愁的是,有业内人士透露,“好果不切盘”似乎成了某些水果店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无疑加大了消费者辨别和防范的难度,也给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所以,这事儿也给我们敲了个警钟。作为消费者,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买水果尽量选外观完好、新鲜的,对价格便宜得离谱的果切产品,多留个心眼,有条件的还是自己买新鲜水果回家处理,麻烦点,但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