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位女士,30岁时换了国籍去了西非马里,在国外待了差不多20年。2022年,快到50岁退休年龄的前一年,她回国找了家公司上班。到了50岁退休年龄后,她离职了,接着去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还跑去人社局办退休手续,结果发现自己领不了退休金,就以公司没给她交社保为由,把公司告上法院,索赔84万,这事让很多人都关注起法院会怎么判。 2022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有争议的劳动官司。这位原告王女士(化名)49岁回到中国后,在北京一家小公司找了份月薪3000元的工作。可奇怪的是,她才工作一年就离职了,然后就去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和办退休手续,不少人感觉她回国就是想利用咱们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给自己捞好处。 近五年,全国像这样的案子越来越多,2021 - 2023年就有200多起类似纠纷,过去五年有3万多海外华人回国养老,好多人以为只要在国内工作一阵子,就能轻松享受中国的养老保险待遇,其实这是对政策理解错得太离谱了。 人社局因为王女士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也没法补缴,就没同意她办退休的申请。于是她把之前工作的公司告上法庭,要公司赔她84万,理由是公司没交社保,所以她领不到养老金。法官说她没弄对因果关系,她领不了养老金主要是因为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不是只因为这一年公司没交社保。 要知道,王女士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时,委员会因为她当时还没恢复中国国籍,以“主体不合适”为由没受理。按照2019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规定,外籍人士要在中国连续工作满4年,年薪达到60万元才能申请永久居留,王女士根本不符合这个要求。 一审法院按照侵权责任原则,判公司赔王女士2.7万元。王女士不满意,觉得自己从50岁退休后应该一直能领钱到去世,就上诉了。二审法院审查更严格,法官认为王女士的证据没办法证明公司没交社保和她领不了养老金有直接关系,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应驳回她的请求。但被告公司没对一审判决上诉,还在法庭上表示接受一审判决,所以法院最后维持了原判。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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