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劫匪抢完女子钱袋后骑车逃跑,被女子开车追赶,撞倒劫匪摩托车后致使一名劫匪死亡,法院这样判大快人心。 这是某地发布的一个司法案例,其中的司法精神完美诠释了什么是正当防卫。 广东顺德市有位荣女士,37岁,某天早上5点开车上班时,突然被2名藏在她家车库旁的男子拦截,他们先用工具打碎车窗,揪着她的头发并制住,然后搜索车内财物,发现副驾座上手袋里的8万多元钱,他们拿走钱袋后迅速逃跑,并坐上附近等候的另一名同伙的摩托车,疾驶而去。 荣女士不甘被抢,随即开车追赶,劫匪眼看要被追上,急拐向路旁边的小区小道,罗女士也开车紧跟,先撞到小区铁栏杆后撞飞摩托车,事后发现有1名劫匪死亡。 事后警方调查时,这位女士积极配合,她说当时一时情急,并由于天还没完全亮,加上车窗被砸烂,她也被袭击,当时她的视线比较模糊,只想撞倒摩托车,夺回自己的钱,没想到出现这个结果,也为此深感歉意。 在法院庭审时,对方律师认为劫匪已经离开现场,对荣女士的威胁已经结束,荣女士反击过当,应承担刑事责任。可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荣女士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并判定另2名劫匪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随后两名劫匪上诉,佛山中院终审认定维持原判。他们认定的理由是,虽然劫匪抢劫后逃离第一现场,但被抢人随即追赶,仍在她的视线内,可视为整个抢劫行为并没有完全结束。车主不顾个人安危,与劫匪斗争的过程中,虽造成一名歹徒死亡,但其过程及情节依然符合正当防卫的司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