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治,男子邀请新来的女同事在酒店开个房间打游戏休息,期间,与女同事玩了几个小时的电脑后,洗澡并让女同事上床休息、以语言暗示并触碰女同事发生关系,遭拒后便自行睡觉。男子睡了一会儿睡醒后,看到女同事还在打游戏,便再次拉女同事上床休息,后见在床上躺下后,不顾女同事的反抗,强行与女同事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同事报警,男子悲剧了!(来源: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据悉,1年前,时年31岁的男子曹某在某材料公司上班,期间与新来的女同事于某结识。 曹某与于某结识后,对于某心生好感,便经常找话题与于某聊天。 与于某结识的第二个月的一天晚上,曹某邀请于某次日早晨一起吃早餐。 次日早晨,曹某与于某吃完早餐后,又一起去了一趟医院看病。看病未果后,曹某想与于某发生关系,便提出带于某一起去酒店打游戏休息。 随后,曹某见于某没有拒绝,便带于某在一酒店开了一间房间。进入房间后,曹某和于某便一人一台电脑玩起了游戏。 因当天要上夜班,曹某玩了几个小时的游戏后,便洗澡躺在床上,同时让于某上床休息,并语言暗示、触碰于某发生关系。 因于某立刻起身躲开曹某的触碰并重新返回电脑旁,曹某便独自睡觉。 谁料,曹某睡了一会儿睡醒后,发现于某还在打游戏,便再次拉于某上床休息,后见于某在床上躺下,对于某动手动脚,并不顾于某的反抗强行与于某发生了关系。 结果悲剧了,事后,于某立马便报了警,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称被曹某强奸。 警方接到报警,当天便将曹某控制。 调查中,曹某讲述的事情经过与于某几乎一致,并承认将于某衣服脱掉并在于某有肢体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与于某发生了关系、还指认了现场。此外还有酒店工作人员的证言、单据、监控等证据证明事发当天曹某与于某一同开了房。 警方随后以涉嫌强奸罪对曹某立案,而后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后对曹某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过程中,曹某选择认罪认罚。 曹某的辩护人认为,曹某与被害人于某有恋爱关系且其家属有积极赔偿的意愿,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在案件审理期间曹某的家属与被害人于某达成赔偿谅解,取得了于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方式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清楚、确实充分,曹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鉴于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曹某亲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经与公诉机关沟通并结合被告人曹某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最终判决曹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图片来源网络,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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