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段快速路,到底是谁的错? 首先从出事前后图对比,这个第一责任是设计方和过审方,因为这个留下的空缺口会造成隐患,结果一个为了超车而误入车道的主活活将自己和其他几个同行人给坑了。 管理方责任,虽然交通部门在断头缺口摆放的小石墩,护栏等,但石墩是比较低矮那类,车速快,视线反应应该是不及时看到。 而最大责任者应该是违规变道,强行超车的司机,造成失控冲出缺口的惨剧。 从图一看得出断头路其实是城快路入口辅道,是转入快速公路的一段待车区,而出事车辆是从正常道驶入进行超车造成,如果管理方出事后的设定高石墩,有明显标记,那么出事司机当然会刹车不至于飞下河。 所以这事件敲响警钟,在道路安全上从设计,施工,管理,还是行车习惯都是要从生命负责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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