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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额度、放宽范围!济南公积金政策上新!

5月30日,“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刚公布,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再度上新!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消息,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将提高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济南市高品质住宅(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调整为上浮30%。

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

同时,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放宽住房公积金亲情提取政策。

首付款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放宽

原政策要求:根据《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首付款提取业务仅限职工及配偶办理。

新政策规定:支持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父母、子女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任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通过代际资金整合,减轻职工购房首付款筹措压力。

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放宽

原政策要求: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仅限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

新政策规定: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扩大,除职工夫妻双方外,还包括其父母与子女(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还贷提取范围扩大后,家庭可支配还贷资金增加,有助于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以上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6月1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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