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宁可跪着赔款也不站着发展军备,根本原因就是清朝一直以来的防内甚于防外。1895年4月,特命全权大臣李鸿章赴马关签署了马关条约,以此来中止甲午战争,为此清朝共计要赔款2.5969亿两白银,并要割让台澎,清朝为了早日令日从威海撤军,遂立即向西方列强展开大借款,最终借的白银3亿两,本息合计6亿两,在1898年5月完全付清了甲午赔款。如果清朝能把赔款用来发展北洋水师,北洋主力八远可以购买29组,定远舰可以购买152艘,即便是1892年日在英以高价918万两白银订购的两艘1.25万吨的富士级,也可以购买56艘,总吨位可以达到70余万吨,借日70个胆子,它也不敢肆意妄为。可是北洋水师自1887年后就再未被批准购买一艘战舰,1891年后则被全面禁止外购武备,即便是李鸿章、丁汝昌、刘步蟾等人多次上疏晓以利害,清廷也只当没听见,因为清廷决不允许北洋做大而脱离自己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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