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发布《关于全面启动辽宁省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摸底排查工作的公告》,详情如下:
全省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强度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定于2025年6月至8月全面开展全省道路货运行业碳排放摸底排查工作。
一、排查意义
本次摸底排查是全国道路货运行业首次针对碳排放底数开展的系统性摸排行动,意义重大且深远。通过全面、精准掌握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现状,能够为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升级,以及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的决策依据,对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二、排查方案
排查对象: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处于营运状态的载货汽车。
排查内容:
1.车辆基本信息
2.运输信息
3.分燃料类型能源消费信息
车辆基本信息
运输信息
分燃料类型能源消费信息
三、排查流程
1.2025年6月—7月:排查数据采集与初审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货运企业、货车车主、排查员填写排查表,并完成数据审核。
参与对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货运企业、货车车主、排查员。
6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最终车辆排查名单,自行或组织货运企业、货车车主、排查员等开展具体排查工作,每辆货车通过排查系统填写一张排查表,并在排查期结束后进行报送。
7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排查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在7月31日前通过排查系统报交通运输部。
2.2025年8月—9月:排查数据终审与推算
交通运输部进行最终审核,各省填写《排查信息汇总表》报部,交通运输部进行数据推算。
参与对象:交通运输部、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货运企业、货车车主、排查员。
8月1日—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审核各省排查数据,审核无误后各省填写《排查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部。
8月21日—9月,交通运输部进行全国道路货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数据推算。
在此,我们向全省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发出诚挚倡议:请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此次摸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您的每一份支持与配合,都将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愿我们共同绘就辽宁交通绿色发展的崭新画卷!
(辽宁交通)